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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儒家和百家的爭論,卻始終沒有停歇過。早期跟儒術一起並稱的是道家黃老之術,也稱無為之道,但魏晉以後漸漸證明此道不適合治國,又有法家脫穎而出,以半融入儒家的方式,成為了治國者的另一選擇。但這之間所存在的衝突,卻也始終都是存在的。法家講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本身就是對儒家倫理綱常、君臣父子的一種衝擊。所以歷朝歷代都會修法典,可是實際運用之中,很多條款幾乎等於廢棄,大部分官員斷案時的依據不是律法,而是倫理道德。翻開歷代刑案記錄,會發現有些判決實在是荒唐至極,卻被奉為典範。因為這個,古往今來的變法者,有好下場的沒幾個。李定宸若真要修改法度,擋在他面前的阻礙恐怕會比之前所有經歷過的更甚。不是某個人,不是某一種勢力,而是這天下已經成型了的、深入人心的觀念和道德。也就難怪他什麼都不說,一頭扎進書裡。想來這其間的難度,他也是心知肚明的。越羅沒有發現也就罷了,既然已經知道了,便少不得要跟李定宸交流一番,確定他到底下了多大的決心。而李定宸聽了她的擔憂之後,便笑道,“阿羅放心,朕心裡有數。”如果真的要完全推行法家,那麼第一個要變革的,只怕就是他這個皇帝。然後就是龐大的、盤根錯節的官吏和士紳階層。李定宸早不是那個做事只憑著一腔衝動的人,自然知道這很有可能動搖大秦的根基,短時間內難以做到。但他還是決定要做這件事,也是有緣故的。“只是想在現行律法的基礎上做一些修改,”他對越羅道,“世間之法,有特別之法,也有常法。非常之時行非常之法,乃是迫不得已。然而一旦開了口,人人都冀望於此,原本的法度自然也就作廢了。若上位者不修己身,朝令夕改,則容易讓人不知所措。因而朕只是想建立長久可行的常法,傳給子孫後代。”所以他的打算,只是在現有的框架之中儘量的調整。這樣一來,難度就大大降低了。越羅雖然不想給他潑冷水,但還是道,“想來歷朝歷代,編修典籍的時候,想的都是一個道理。只是再好的規矩,若無人執行,也就漸漸廢棄了。”這一點李定宸顯然也想到了,他點頭道,“所以最重要的還是將這些法律推廣開去,叫所有人都知曉。如今律法幾乎廢棄,無非是因為百姓都不知曉。若能使之深入人心,如‘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般人人皆知,想來也就能長久流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