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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我會去告發他。我這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啊!”
刑警:“這就是你成為他共犯的理由?”
“是他邀請我的!”黃慶開始竭斯底裡,“那個女的穿成那樣子出門,擺明了就是想被男人上!哪個正經女人晚上穿那麼暴露出門?她,她活該!遇不到我們,難,難道她就不會遇到其他人?曹老漢操了她,讓我一起上,我是無辜的,誰讓她那麼賤呢?她還哭吶!你們要抓要判刑都找曹老漢去,我認識他,知道他住在哪裡。我提供線索,你們放了我,啊?”
沈尋深吸一口氣。
他沒有想到,來徵城緝兇會正好撞上一樁強姦案。犯案者毫無悔改之心,甚至將責任推卸到受害的女性身上。
——她為什麼要深夜出門?
——她為什麼穿那麼少?
——那條巷子夜裡危險,她為什麼要去?
——她活該被強暴!
人性的卑劣在黃慶身上爆發,宛如一個巨大的毒瘤,在被戳破時淌出惡臭不堪的膿液。
有多少人說過與黃慶相似的話?
有多少人在目睹傷害發生時,冷嘲熱諷,認為錯的是受害人?
他們不是犯罪者,卻是犯罪者的幫兇。
地上的汙跡被清理乾淨,黃慶猶自說道:“我是無辜的,曹老漢才是強姦犯,我只是路過!”
“尋哥。”樂然已經冷靜下來,眼中含著殺手般的冷光,“當年黃慶在網上‘討伐’林驍飛時,想的是不是也是——我是無辜的,那麼多人罵風飛78,我也罵兩句怎麼了?我是無辜的,大家都去風飛78家潑油漆,我也潑兩桶怎麼了?”
沈尋摟著他的肩,沒有說話。
花崇和柳至秦並不知道發生在另一間審訊室裡的鬧劇,坐在他們對面的楚皎正近乎平靜地講述自己與易琳琅的恩怨。
“我給他當了多少年‘槍手’來著?記不清了,總有五、六年了吧。當‘槍手’比用自己的筆名寫作賺錢多了。我一個毫無名氣的作者……不,我算不上什麼作者,頂多算個寫手,當年我一天埋頭寫兩萬字,一分錢都賣不出去,沒有網站肯和我籤買斷合同——買斷合同你們知道嗎?就是我寫多少字,網站給我定額的錢,後面就算我的小說火了,我也分不到一毛錢。我只能籤分成合同,收入和網站平分。這麼寫了幾個月,收入根本養不活我自己。”楚皎看著自己的手,說得很慢,“我只能當‘槍手’,那樣起碼不會餓死。”
“易琳琅很有錢。他是富豪的獨子,但沒幾個讀者知道。他把自己包裝成勤奮善良的追夢美少年——呵,他當然‘勤奮’了,日更一萬字,其中九千字都是我們這些‘槍手’完成的。”
“你在給他當‘槍手’期間,也以自己的筆名創作。”花崇說。
“你們查得真清楚。”楚皎雙手交疊搭在桌沿,“沒錯。雖然當‘槍手’很來錢,但我不想一輩子給人當‘槍手’。人嘛,總是得有點情懷的。我當初溫飽都不能保證,當然無法追求理想。我一邊當‘槍手’,一邊還在一家汽修店打工,你們肯定都查到了。後來,我生活不成問題了,甚至過得還不錯,就想追一追我的夢。”
柳至秦道:“你想寫出屬於你自己的小說。”
楚皎眼睛亮了亮,“沒錯!”
“這是你與易琳琅決裂的關鍵?”花崇明明是提問,語氣卻如肯定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