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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平時都開那輛三輪車送快遞?”花崇問:“是你自己的,還是公司安排的?”
“我自己的!”尹超一頓,又說:“本來是公司的,我以前和一個同事輪流用,他沒幹多久就嫌工資太低離職了,後來這輛車差不多就是我一個人用。”
“差不多?意思是偶爾也有別人用?”
尹超擦著汗,似在思考,“最近只有我一個人用。”
“9號當天,你送過快遞嗎?”
“9號?我想想……”
花崇靠在椅背上,給對方回憶的時間。
半分鐘後,尹超突然抬起頭,有點興奮,“我明白了!有人想整我,他偷了我的車!”
“哦?說詳細些。”
“9號那天我根本沒有用車!8號晚上我送完最後一單,就把車停在東三食堂背後,那兒是我們慣常停車的地方。我送了半個月快遞,跟老闆請了一天假,打算10號再去拿車。”
“那9號晚上,你去了哪,在幹什麼?”
“我……”尹超欲言又止,雙頰突然紅了起來。
花崇逼問:“你幹什麼去了?”
“我,我找人,找人玩去了。”尹超目光躲閃,似想要掩飾什麼。
“玩什麼?在哪裡?”
尹超支支吾吾,說不清好歹,只不斷強調自己沒有殺人,有不在場證據。
“既然有不在場證據,你還藏著掖著幹什麼?我勸你說實話。”花崇冷聲道:“你的三輪車上有血與拋屍地的泥土,如果你說不清9號晚上在哪裡,嫌疑就很大了。”
尹超瞪著眼,又驚又怕,脫口而出:“萬一那不是人血呢!”
花崇頓時眯起眼。
萬一那不是人血?
這句反問符合邏輯嗎?
不,正常人不會是這種反應。
“不是人血?那你覺得應該是什麼血?”
尹超焦躁地搓著油膩的頭髮,“萬,萬一是貓啊狗的血呢?”
又是貓狗?
花崇不給他整理情緒的機會,再問:“為什麼你覺得是貓狗的血?”
“因為……”尹超抻長脖頸,由於太過用力,眼珠子像快掉下來一樣。
花崇睨著他,追問:“9號晚上,你在幹什麼?”
幾秒後,尹超像洩了氣一般癱在座椅上,“我找了個出來賣的女人,那天晚上和第二天上午我都跟她在一起。你們可以查我的轉賬記錄,我付了她200塊錢。”
花崇直覺事情並非這麼簡單,一邊讓手下去查這個女人,一邊繼續問:“只是這樣?”
“只是這樣!”
“這就是你所說的不在場證明?”花崇露出玩味的笑。
尹超臉上咬肌浮現,眼神漸漸變得惡毒,片刻後垂下頭去,看上去正在經歷某種掙扎。
這時,審訊室的門被推開,袁昊拿著一個用物證袋裝著的手機進來,俯身向花崇低語。
不久,花崇皺起眉,臉色沉了下去。
袁昊離去,花崇一拍桌沿,厲聲道:“你所謂的不在場證明,就是9號晚上直播虐殺三隻幼貓?”
尹超顯然被嚇到了,怔怔地盯著他,突然怪笑起來,:“至,至少可以說明我沒有殺人!直播從10點進行到12點,我,我沒有殺人的時間!”
尹超越說越興奮,竟然站了起來,眼神狂亂,“哈哈哈,平臺上有幾萬人給我作證!殺貓怎麼了?殺貓犯法嗎?操!老子成天給那幫學生送外賣送快遞,累得像他媽一條狗!他們尊重我嗎?不,在他們眼裡,我他媽還不如一窩流浪貓!媽的,這是什麼世道?老子一個大活人,活得還沒有在校園裡溜達的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