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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檢驗。”
“一根頭髮就夠了,只要能得到dna資訊就行。”陳爭頓了頓,又道:“但你們覺不覺得有點奇怪?”
花崇問:“哪裡奇怪?”
“我們現在已經把他當做兇手在查,但兇手顯然比他還要細心。”陳爭轉著打火機,看上去有點懶,“兇手在有限的時間裡將兇案現場清理得堪稱完美,而這個‘王闖’卻在相對充裕的時間裡沒能料理好自己的房子。他居然留下了一根頭髮,這種錯誤不該出現在他身上。還有,他為什麼會在寵物店留下自己的真實住址?這不是給自己挖坑嗎?”
“這兩個問題我也思考過,乍一看的確十分矛盾,但仔細想其實並無有悖邏輯的地方。”
“是嗎?那你給我分析一下。”
“鄭奇在新北村的居所、何逸桃的花店,這兩個地方作為兇案現場,是一定會被查的,或早或晚而已。因此,兇手必須仔細,任何細節都不能放過,否則就會給我們留下線索。”花崇沉穩地說:“但在兇手的認知裡,他自己、他的租房被查的可能性卻微乎其微。他認為自己在殺人時做得天衣無縫,在心理上放鬆是很正常的事。”
陳爭摸著下巴,示意花崇繼續。
“實際上,除了那一根德牧幼犬的毛髮,他的確做得天衣無縫。如果沒有那根毛髮,我們不可能找到商貿村。”花崇說:“換言之,只要兇手沒有在現場留下破綻,他就一定是安全的。他留虛假電話、身份證是出於本能,可能已經習慣了。但現實生活裡需要留家庭住址的時候並不多,也許他下意識就寫下了真實的地址,寫完發現不對勁,想改,但改的話,會更加可疑。這一點也可以解釋他為什麼在明知自己的租屋不會被查的前提下,還花功夫做掃除——他想到了這一隱患,又覺得這一隱患算不上什麼,於是收拾一番了事。”
片刻,陳爭點點頭,“也對。如果不是屍檢時找到了一根德牧幼犬的毛髮,而你又正好對花鳥魚寵市場比較熟悉,我們根本查不到他的租房去。但現在還有一個難點,這根毛髮只能確定來自一條德牧,不能確定來自哪一條德牧,證據鏈不完整。而兇手又沒有在現場留下別的證據,就算我們靠dna等資訊找到了他,也很難給他定罪。”
“那個……”李訓遲疑道:“花隊不是說德牧是吃了內臟患病的嗎?死者的心臟丟了……”
花崇目光一寒。
會議室靜了片刻,陳爭說:“如果德牧吃的是死者的心臟,那麼對德牧進行解剖,提取胃內容物的話……”
部分組員吸了口涼氣,花崇眉頭皺得更緊。
在處理刑事案件時,不是沒有將動物進行安樂死並解剖的先例,這曾經引起過動物保護者的抗議,但在一些特殊事件裡,卻是獲得重要證據的唯一辦法。
張貿低聲說:“這個太那什麼了吧?那隻狗已經夠可憐了,生病後被丟棄在沒人的房間裡,沒吃沒喝,如果花隊再晚去幾天,可能命都沒了。它現在剛得救,我們就要把它殺了拿來屍檢。我,我有點接受不了。”
陳爭說:“你當重案刑警才幾天?將來還會有更多你接受不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