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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他的粵語太憋足了。
我忍不住笑噴,我說,我不想要,我就是奇怪,我居然能碰到聽gazette的人。
“我都聽的,視覺系也很好玩,這不,待會我就去聽シド的live。”他笑起來不見了眼睛,露出稚氣的小虎牙。
“天啊,我也是要去聽他們!”我那時激動得有些過分了。
於是同為樂迷,我們交換起彼此的資訊來。後來我們居然發現,不僅年齡相仿,我們還在同一個城市謀生。只是,我是本地人,他是外地人,他是專科唸書,才來的a城,才三四年,本地話學得不倫不類。
我平日都只是單打獨鬥,並沒有混粉絲堆,加之此次的參戰完全是臨時起意,來到香港後更加是形單影隻,雖然最後找到了一起分擔住宿費的夥伴,但大家並沒有結伴行動。那天是多得遇到了他,才有人陪我一起排隊買周邊,排隊入場。排隊的時間是那樣長,我們也斷斷續續地聊了不少。那時我才剛從學校畢業,工作還沒有過試用期,因為對社會的不適應,不知不覺中我發了很多牢騷,他卻一直配合著我的對話,書比我念少一年,人也比我大一歲,他完全是以前輩的身份挑選著語言和我說話。
既不過分附和,也不一味否定,是個優秀的傾聽者。
進入會場後,我已經筋疲力盡了,加之看搖滾演唱會,就是要擠,要跳,要拼體力,我們那排不知怎的,擠著擠著整排都倒在了地上。他趕緊把我從地上撈起來,乾燥有力的手,於我而言是正人君子的、善良的。
因為覺得是種緣分,我就答應了第二天跟他去逛特別的文具店和維多利亞港。因為告訴了我媽我要到香港去,她還囑咐我去看看金器,我覺得跟個男人去看金器實在丟臉至極,在維多利亞港一直耗時間都沒有去。
但想到媽媽生氣的臉,我只好告訴他原委,並想就此和他道別。
“我媽媽要我去買金”,這話就如同在說“我媽說要趕緊把我嫁掉”,我無比尷尬。他起先是表示陪同我也沒有所謂的,但經我再次拒絕,他也沒有堅持了。我們留了通訊方式,就分道揚鑣。
回到a城我才發現,他約我逛文具店和港口,是想追我。
我們的感情不是日久生情、循序漸進,而是他一開始就毫不遲疑地想要了解我,接近我。他在信和中心遇到我時,就計劃跟我一起去看live;看live時,就計劃約我第二天的行程;逛街時,就計劃分開後要跟我聊什麼,以怎樣的頻率,聊到什麼程度……我也不是笨,在他再三線上上找我後,我就感覺到了他的追求。
我故意拖長聊天的節奏,希望漸漸地,就能淡出他的生活。
畢竟,他離我的理想那麼遠,他身高不夠,學歷太低,沒有穩定的工作,而且還是個外地人。但我始終無法在言語上透露這些,來傷他的心,因為日子越久,他越真。線上上,他是個優秀的聊天物件,呼之則來揮之則去,深入淺出,輕鬆詼諧,我說過的話他都能記住,我推薦的他都去了解。線上下,他是個優秀的夥伴,陪吃陪喝陪看電影陪逛街。雖然錢是沒有,但他品位不低,去的餐館氛圍好出品佳,送的禮物恰到好處、正中下懷。
之所以會一步步落入“溫柔鄉”,是因為我太消極了。身邊有意將自己“推銷”出去的女孩子們都不斷地物色、求介紹,我卻還是裝出“我不需要”的模樣,我也不好意思裝作“我很多人追不需要介紹”,只好裝作“單身挺好不要逼我”。
我並沒有決意做單身貴族,反而內心偷偷隱隱地期盼著戀愛體驗。正因為我那樣矛盾的境況,才給何星楚提供了機會。
如果當時我有幾個後備人選,也不至於掉入他的“糖衣炮|彈”裡。
我拒絕他,拒絕得不夠徹底。
我時而無聊寂寞,是他撫慰了我。
他堅持不懈地追了我一年。
這一年,足以讓我我覺得就算有數以十計的高富帥給我送花送鑽石,我也不會動心。
我不是退而求其次,也不是處於感激和愧疚,我是喜歡上了他。
所以我才能接受他窮,接受他把前途當兒戲,接受一切的“不好”“不行”“不靠譜”,陪他熬,陪他闖,陪他鬧。
男人真是佔盡便宜,他只追我一年,我卻要跟著他受一輩子的苦。我不但要受他的窮,接受一切的動盪,我還得接受“我窮我有理”,因為我窮,我遲到,我爽約,我做不到,你別要求,別奢望,別幻想。
我只是想要個能呆在一起的情人節而已,我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