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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的土耳其大嬸像個小孩子一樣自責——她那天睡了個懶覺,沒陪她出來。
其實她已經很負責了,當時她剛過去的時候,其實凡事都可以自己做,但她希望身邊有個很陪著,那樣即便突發狀況也可以應付,她好像忽然一夜之間長大了,她權衡了所有利弊,走了一條最愚蠢的路,別人都勸她回頭,可她覺得沒所謂的,她本就是個隨心所欲的人,跟隨內心就夠了。但該有的準備她都要做好,去伊斯坦布林之前她就定好了房子,離醫院只有五分鐘的車程,周圍就是購物中心。各種程式,因為未婚的原因不好辦,耽擱了很長時間,所幸最後還是順利的,這得益於她的雄厚資金儲備。塞卡是突然有一天找上她的,說是一位朋友介紹她過來應聘隨傭,她說她什麼都會幹。
林景嫻看了她的簡歷還有身份資訊,最後決定把她留了下來。
沒想到,一用用了七年。
那天她被趙小姐告知有一部作品和她風格特別像,連某些情節和橋段都和她慣有的風格很像,除了署名幾乎都一樣。
天真的趙小姐還以為是她開了小號,並且很得意地說:“我就是孫悟空,你呀,別想逃過我的火眼金睛,我可一眼就看穿了你這小妖精。”
還小心翼翼地試探地問她是不是想要換編輯合作了。
她是個特別懶的人,除非趙小姐和她有嚴重的理念不合,不然她怎麼都懶得去換合作編輯的。
開馬甲對創作者來說有時候是一種樂趣,但對當時的她來說,一點心思都沒有。
趙小姐一下子嚴肅起來,要她一定要看看,真的很像。
巧合吧!她對於趙小姐的一驚一乍已經習慣了。
她在伊斯坦布看不到樣書,趙小姐一頁一頁拍給她看的,然後她看了第一行字,就只覺得渾身冰冷加不寒而慄。
那是她的舊稿,初稿寫於一年前,她離開西城的時候完成了三分之一,後來種種事宜耽擱,再撿起來的時候也就沒了頭緒,夭折了。
她讓趙小姐給她拍到節的部分,那是她完成的部分,從開頭到這裡,幾乎一字不差。
後面是續寫,她大致看了看,和她列好的大綱走向,幾乎一模一樣。
但不是她自誇,她覺得對方續寫的部分,粗糙的可以。
關鍵是,她沒有向任何一個人提起過這部作品。
哪怕是趙小姐,當時覺得是個不錯的點子,但害怕自己駕馭不了,所以基本是邊寫邊反思,權當練習了,至於最後能走到哪一步,她自個兒都不確定。
她是個恐怖懸疑流寫手,國內這方面的優秀作家都是男性,女性的纖細註定和這種題材難以擦出劇烈的花火,但是她靠著纖細和精巧也算有了一席之地,之所以和趙小姐合作,也是因為趙小姐和她一樣有著相同的愛好,和她的很多觀念不謀而合,也非常喜愛她的作品和風格,甚至於有些崇拜她。
所以說,她的風格很好認,但是某種意義上也是很難模仿的。
趙小姐那一年還是個小編輯,人微言輕的,那本書也是她公司製作的,但經手的是另外一個編輯,她和主編提說是那本書涉嫌抄襲和照搬,但主編要她拿出證據來,她把所有林景嫻的作品其中一些相似的片段還有相同的處理手法整理出來,甚至總結了林景嫻常用的詞和形容手法,加上一部分聊天記錄——林景嫻當初寫的時候和她談論過其中一個男主的設定,但是,這些都不足以構成決定性證據。或者說對方根本就不想要所謂的證據。
對方編輯還冷嘲熱諷說她們想碰瓷想瘋了。
那時候林景嫻剛剛賣紅一本書,儘管銷量可觀,被譽為新星,後起之秀,但也僅僅是個作品數連一行都寫不滿的新人。
何止趙小姐人微言輕,她自個兒都人微言輕。
那時候對方整個專案已經全部製作完成了,出版書籍已經開始預售,並且預售量驚人,影視專案在談,有導演看中了作品,出的價格據說還不低。
對方簽約了經紀公司,著手把她往神秘天才作家方面打造,一書成名,這噱頭可是搞的足足的。
趙小姐一直想和那位作者聊一聊,但是聯絡方式要到了,對方拒絕和她談話,她對對方的身份一無所知。
林景嫻那時候和家裡僵,特別倔強地不願意麻煩爸媽或者哥哥,生怕露出一絲一毫自己過得不好的跡象。
她也提交不出來證據,遠端找了律師,對方希望她回國面談,但她受驚嚇下面有些出血,醫院這邊強烈要求她住院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