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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
他自己是死過一場的人,格外知道生的寶貴,所以就看不得旁人走自己當初的老路。連傲雪那話,字字泣血,聽起來全像是真的,然而又怎麼聽怎麼不對勁,因為她這一場死去活來,為的全是那個金效坤,而在金家,金效坤只是她的大伯子,她只是金效坤的弟媳婦。
對於施新月來講,這問題無需細究,因為他自己也幹過同樣的蠢事‐‐沒錯,現在想起來,就是一樁蠢事。又蠢,又痛,蠢得好似一場令人發笑的鬧劇,痛得摧人心肝、一生一世都帶著傷。
所以他不會批判傲雪,他看著她,就好像看著當初的自己,又痛心,又憐惜。
但是,他不信她。
他認定了她必定是和金效坤有私情,她對金效坤是情真意切,而金玉郎報復他們兩個,也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
金玉郎是好人,她和金效坤一對姦夫淫婦,都是被愛情蒙了眼的,當然視金玉郎為絆腳石,將他謾罵成了個人間魔王。可他施新月是旁觀者清,他知道金玉郎是好人。
起碼,金玉郎對他是好的。對他好,那他就認他是天下第一大好人。
救兵
傲雪總覺得自己骨頭硬,有志氣,比一般的女子強,結果到了危難關頭,她才發現自己真是高看了自己。自己至多也就是比傲霜大姐強,並沒有比旁人多長出三頭六臂來,真遇到了邁不過去的坎兒,也只會走那抹脖子跳井之類的路。而且,正如人家施先生所說的那樣:死也是為了自己而死的,死不出什麼感天動地的效果來。
在那刺骨冰水裡泡過了一場的傲雪,這回傲不動了。
她在旅館的暖屋子裡過了一夜,先是蹲在地上捧著臉,哼哼唧唧的又哭了一場,哭過之後打了一陣瞌睡,她醒了,摸摸那浸過水的大衣已經潮漉漉的半乾,外頭也已經亮了天,便脫了身上的布衣,將自己那套行頭重新披掛了上。小漆皮包倒是扣得嚴密,裡頭的手帕、香粉、口紅和幾張鈔票都還保持著完好。她臨走之前照了照鏡子,見自己面無人色,像個鬼似的,便往嘴唇上塗了一點口紅,給自己抿出了幾分血色。
她不等施新月了,橫豎這個地方她已經記了住,將來再回來向他報恩便是。如今的當務之急,乃是趕回金宅,儘量的將金銀細軟收拾出來,帶回孃家去。橫豎她和金玉郎已經脫離了關係,往後她就獨挑大樑過日子,家裡有房,住是不愁的,她自己一個人,加上個老奶媽子,吃也吃不多少。金效坤又是傷又是病,如果過不多久死了,那她手裡有錢,就去妥善的安葬了他;若是金效坤命大,能熬過這一場劫難,那麼山不轉水轉,未必永遠都是霍督理坐天下,霍督理若是有朝一日倒了臺,那金效坤就還有重獲自由的希望。等他出來了,她那裡就是他的家。
匆匆的離了綠楊旅館,她叫了一輛洋車,回了金宅。金宅還是老樣子,僕人們人心惶惶的,見她回來了,也不知道該不該上前問候。她不管這些人,直接回了自己的屋子,先是用小鑰匙開了櫃子,將自己的首飾和一千多塊私房錢取出來,一時間沒找到合適的小皮箱,她索性給用件衣裳將它們包好,又在外頭裹一層包袱皮,打了個小包袱。除此之外,還有十口箱子的嫁妝,堆在後頭的空房子裡,雖然不是什麼值錢的嫁妝,但是犯不上留給金玉郎,也應該原樣帶回孃家去。不過十口箱子不是她能搬運得動的,她得先把小包袱送走,然後再僱些個搬家的&ldo;窩脖兒&rdo;過來扛一趟。僱幾個?兩個就夠了,他們自有辦法和力氣,一個人就能抬起五口箱子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