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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翼堂的時候天已經擦黑。離別了近四個月的院落裡,牆角的紫藤已經冒出一蓬又一蓬的花苞,廊欄外換了新的盆景,高高低低的幾盆松柏盤根虯結。
作為廂房屏障的太湖石旁幾株翠竹姿態正好,小廝們正在廊下點燈,聽到腳步聲,隨即過來見禮,並不消言語地就已經分散開去打水傳飯。
廊燈投進窗稜,在窗臺下羅漢床上投下一幕花影。
霍溶在床沿坐下,又枕著錦枕養了會兒神,隨後右手不自覺地摸出兩張紙來。
鏤金鑲玻璃的琉璃燈明亮又奢華,照亮了紙上的所有一切。
左首的婚書顏色略略發黃,拓印的成婚願辭華麗而工整,而女方徒手書寫的名字娟秀又流暢,“沈琳琅”三個字,清晰到如同刻在那裡。
右首除去落著十隻指印以外空無一物,在雪白新淨的紙上猩紅而醒目。
婚書上落的指印,與沈長纓留下的右手拇指印一模一樣。
沒錯,沈長纓就是沈琳琅。
對於這件事情,他已經有了最確切也最直接的答案。
三年前素昧平生只因為他被圍攻以及身受重傷就選擇帶著他逃命的沈琳琅,如今又毫無預期的出現了。
她的確出身優渥,且還是在貴族家庭里長大,她的確也不愁嫁,用不著以那樣的方式圈住一個婚約。
她帶著他的使命去了錢家,比他預期的時間推遲了半日,而她並沒有跟錢家提過有人要害他們。
她就此失蹤,但是半個多月後,她間接害死了視她如親生的親姑父。
她淪為了人人鄙視的“白眼狼”,在許多人認為她或者已經死去了的三年後,她搖身一變,又成為了南康衛的後起之秀,在武將陣營裡發熱發光。
但同時,她視他如陌路,再也不記得曾經跟一個叫霍溶的人寫下過婚書,不記得曾經帶著他的使命跑路。
“你身上有這麼大顆的夜明珠,家裡很有錢?”
“就……不怎麼窮吧。”
“能到可造金屋那種程度?”
“……造金屋幹嘛?”
“藏嬌啊!你不是要跟我家提親?”
“……金屋有什麼好,陳阿嬌最後下場那麼悽慘。”
“你錯了,誰說金屋是藏我?我拿來藏你呀哈哈哈哈哈!”
……
也許是因為看不見的時候心思格外靈敏,這些對話哪怕隔著三年,他也仍然記得清楚。
那半個月裡類似這樣的調侃捉弄比比皆是,使他不能相信錢家的事情會跟沒心沒肺的她有關。
目前事實已能看出來,她離開之後那半天時間也許發生過什麼,但如果發生過什麼,她又為何沒曾在錢家人面前表露過異常?
她甚至衣裳都是新整的,頭髮也看不出來凌亂的痕亂,神情也很鎮定,絕不像是被人劫持過的樣子錢家後來的人如是說。
而她之後控告凌晏的事情就更玄乎了當然,這件事情以及之後的事都已經與他無關。
錢家的人說她確實到過錢家,那麼她離開錢家之後應該就是直接回了武寧侯府。
婚書上“沈琳琅”這個名字,也很顯然是附和他當時的猜測而敷衍寫下的。
她一個突然被捲入危險的女子,到了不得已需要跟他立婚書出逃的時刻,不曾以真名交付以免後患實乃合情合理。
而她在離開錢家之後回到凌家同樣也很合理。
那麼正常來講,她就算不被凌淵親手殺死也能讓他活活逼死,可她居然還能從凌淵手下留住這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