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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一審的意見是物歸原主,查封吳家,歸於盧瑥安所有;且吳英祈作偽捏造、誣告、買通官吏栽贓,命官之身罪加一等,本來杖八十、流放邊疆二十年,加上代母受過,應杖一百二、流放三十五年;但因有存留養親之法,緩刑執行。二審判決是因吳母尚且年輕,保養得宜,不需緩刑,立即執行。
二審的三司會審都被聖上打了回來,判案經驗豐富的刑部尚書請了大理寺卿、福親王一同過來,共同商議此事。
刑部尚書傅敏道:“上回也判了代母受過,立即執行,聖上讚許兼得孝道,又能以懲罰警示眾人,為何這回被打回來了呢?”
大理寺卿也沒想通:“按律法與過往案例,這麼判已經算是重了。”
那吳英祈今年才二十三,流放三十五年,回來都五十八。接近花甲之年才回來,能有什麼作為?
福親王神秘道:“我問皇兄了,流放邊疆當然不行啊,這案是命官誣告平民,應該罪加幾等。再者,聖上體恤他們母子,且考取探花也不容易,判決上特意關照了一番。”
刑部尚書和大理寺卿有些不解,難道要輕判?
福親王神秘兮兮地把聖上的口諭一說,刑部尚書和大理寺卿內心驚歎:
這判決也太缺德了吧!
不、不是,是聖上太英明瞭!
糟糠原配(20)
在吳英祈和吳老太太在牢獄之中幹啃半個饅頭當晚飯的時候,盧瑥安已經被來旁聽的核雕買家們、徒弟們、他爹盧達能和鄧叔等等,簇擁著接送回到核雕館。跨過火盆、抹過柚葉,叫了福滿樓的外送舉行慶祝宴,飽餐一頓。
因為公堂審案時,為盧瑥安作證的旁聽不少。為表感謝,盧瑥在核雕館的後院也一同宴請了。
瓷盤裝食,旋炙豬皮肉、五味酒醬蟹、醬醋豬肚、鵝鴨籤……都冒著熱氣。銅樽黃酒,兩名溫酒娘在宴席旁邊焚爐烤火,浮蟻鼎沸,醇香醉人。一場喜聚,賓主盡歡。
周鶴延作為證人,也到盧瑥安的核雕館後院蹭飯。席上他見到福親王和三位老王爺,知道他們素來喜愛核雕,於是也不覺得奇怪;可他卻竟然見到,堂堂九五之尊,居然與民同樂,坐在盧大師的身邊,為他佈菜,殷勤備至,連盧大師的親爹為之側目,聖上也依然故我?!
偶爾,他還聽見盧大師拒絕道:“蟹性涼,我已經吃不少了,你也少吃點。”
接著他看到聖上提起酒壺,為盧大師斟酒,還聽得聖上說道:好,“那喝點酒,暖胃。”
甜糯糯的米酒,明明溫溫熱熱,熱酒下腸,可週鶴延卻感到身心一涼。
他今日那聲“我娶你!”可千萬別傳到聖上耳裡去,更別往聖上心裡去啊!
在盧大師給仗義執言的證人們逐一敬酒的時候,周鶴延不敢多看,也不敢和盧大師說話,他只敢盯著自己的杯子;更不敢不敬,滿滿的一杯酒閉著眼就昂頭全喝了。
可他這樣了,旁觀的群眾們還是記得他!有群眾喝高了,起鬨道:“這位公子是害羞了吧!咋的一眼都不敢看大師呢?今天還說娶了他!”
周鶴延連忙擺手道:“不敢不敢,我胡說的,盧大師技藝高超、不畏強權、為民除害,我這種紈絝子弟配不上他。”
群眾們又想鄙視一番,盧瑥安道:“謝過大家,我已覓得佳緣,不日成婚,請大家不要再說這位公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