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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在飛機上醒來,顧眠聽著廣播裡提示飛機準備降落的聲音,閉了閉酸澀的眼。
等完成了這一次的遺願,她就去找家酒店好好睡一覺——她都快忘了躺在床上是怎樣一種感覺了。
這次的遺願很簡單,遺願的主人正是製作出了遺願清單的矮人——左佳彥。
左佳彥的遺願就一句話——確認他妹妹的死活,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左佳彥的妹妹在很小的時候就失蹤了,至於為什麼會不見,還要從左佳彥那對已經離婚的父母說起。
左佳彥的父母從小就認識,青梅竹馬門當戶對,有共同話題,也有各自理想,能相互理解包容,也視對方為自己不斷前行的動力,最重要的是,他們愛著對方。
這麼一對夫妻,真的很難想象他們怎麼會走到婚姻的盡頭。
但事實就是如此,因為他們有個致命的缺點——他們吝嗇於將精力花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左佳彥從小就是在爺爺奶奶的眼皮子低下放養長大的,除了性格獨立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完全沒有別的毛病。
終於想起自己還有個兒子的左佳彥父母乍然發現自己兒子的現狀,看著自己兒子對自己如同對待尋常長輩的態度,難免不是滋味,於是在生了二胎之後,他們選擇將左佳彥的妹妹留在自己身邊。
左佳彥對父母的做法表達了自己的不贊同。
倒不是因為嫉妒,而是他真心覺得——狗改不了吃屎。
他擔心自己妹妹會比自己還倒黴。
結果真的就像左佳彥所擔憂的那樣。
左佳彥父母最開始確實表現得很合格,可沒兩年,他們又故態萌發,偏偏他們還拉不下臉把孩子送回到小孩爺爺奶奶那,於是就請了保姆在家照顧孩子。
某天保姆帶小孩出門玩,一個轉頭小孩就被人抱走了。
保姆害怕被追究責任,不敢把事情告訴自己的僱主,想著自己再找找,也許能找到,等找到了再聯絡僱主也不遲,說不定還能保住這份工作。
之後實在找不到,保姆也發現僱主根本不會回家,甚至沒時間往家裡打一通電話,只會打生活費和工資給她,保姆的心思一下子就活絡了起來。
她一邊瞞著小孩失蹤的事情,一邊繼續住著僱主的房子,拿著僱主的工資。最後甚至鬼迷心竅,帶著自己親戚家年齡相仿的孩子過來,企圖偷樑換柱。
小孩子長大了和小時候不一樣不奇怪,加上僱主長期不回家,保姆覺得自己這招很完美。
偏偏小孩親哥哥左佳彥在這個時候出現了。
左佳彥是個臉盲。
他記不住人臉,因此他總習慣依靠記住別的什麼東西來記住一個人,比如穿衣打扮,比如聲音,比如顯眼部位的痣或是胎記。
保姆看到左佳彥上門看望妹妹,嚇得呼吸都快停止了,後來發現左佳彥分不出小孩是不是他親妹妹,就鬆了一口氣。
可這口氣還沒松完,警察就上門帶走了她。
左佳彥報了警——在他帶著“妹妹”從水上樂園回來之後。
左佳彥記得自己妹妹的腳踝上有個胎記,但是他給玩鬧後弄溼鞋子的“妹妹”擦腳的時候,卻發現那個本該是他妹妹的小孩腳踝上沒有胎記。
之後他就從什麼都不懂的小孩口中套了話,報了警。
警方帶走了保姆,並且聯絡了左佳彥的父母。
此時距離保姆偷樑換柱還不到一個月,左佳彥父母自然一下子就認出了那不是他們的小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