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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修邊幅的黎光華往公司一進,收到的無不是同事的崇拜和尊敬的目光,就連公司老闆都視其如寶,“誒呦,我的黎大記者,今天來找我,有又發掘了什麼大新聞嗎?”
黎光華把一隻優盤遞到老闆手裡:“陳老闆,這個大獨家播出以後絕對有衝擊力,絕對會大火!”
陳老闆看著電腦裡的影片錄影,表情愈發嚴肅起來,“我的黎大記者,你這個材料是哪裡得來的?”
黎光華說:“老闆,我自然有我自己的路子。”
陳老闆說:“好吧,既然你不願意多說,那我也就不多問了。”
黎光華提議:“老闆,我今天就整理好報道的材料,我們今晚就播出吧!”
陳老闆稍作猶豫:“這個——你容我想想。”
“老闆!”黎光華堅持。
陳老闆說:“你先出去吧。”
兩天後,黎光華還是沒有得到陳老闆的答覆,反而偶然聽到廣告部的同事在樓道里討論今天賀蘭集團的總裁秘書來公司簽訂廣告合同的事情。
黎光華敲了敲陳老闆辦公室的房門。
陳老闆抬頭,“進來吧,我的黎大記者。”
黎光華關切地問:“陳老闆,我來是想問問那個報道什麼時候播出。”
陳老闆摸摸自己的鼻子,“黎大記者,這個報道我們不會播出了。”
黎光華瞪著陳老闆的眼睛,“聽說今天賀蘭集團總裁秘書來公司了。”
陳老闆避開黎光華的眼光,“果然是我們黎大記者,訊息就是靈通啊。”
“陳老闆,公眾有知道真相的權利,我們不能因為賀蘭集團的幾個廣告就掩蓋真相。”
“那可不是幾個廣告,是賀蘭集團未來五年內的全部廣告,它能夠幫助我們公司更上一層樓,是我無法拒絕的合同。你以前不也常說新聞就是要做到價值最大化嗎?這次怎麼這麼反常?”
“比起事件本身,任何報道能夠做到價值最大化才是最重要的。” 黎光華想起自己當初給手下的記者說的話,悔不當初。
咖啡館裡,黎光華與一男一女交談著。
男子開口:“老師,我們當初是你帶入行的,我就實話告訴你吧,你想借我們平臺播出的那個報道,上面不批准,我實在是愛莫能助。”
女子說:“師兄,我們也接到了通知,所以,對不起,幫不了你。”
黎光華雙手握拳敲著桌子,“太可惡了,難道這賀蘭集團真的可以一手遮天嗎?”
男子說:“以賀蘭集團在s市的實力,如果我們真的播出了報道,可能第二天公司就得倒閉,這些道理你應該明白。”
晚上,黎光華一個人走在漫長的人行道上,他開始反思:十幾年來,他沒日沒夜地工作,絞盡腦汁創造新聞點,創造點選量,斬獲無數新聞界大獎,成為當紅的明星記者後,他似乎開始飄飄然了,就像陳老闆說的,他變得越來越看重報道技巧和點選量,而不是事件或者真相本身了。
如果不是這次自己的女兒出了事,他大概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他大概會像報道陳潔一案那樣,利用公眾的八卦心理,去做些“某某女孩兒拿了多少賠償金”、“某某女孩兒靠身體改變命運”之類的報道吧。想到女兒出事,他更加自責,是自己向女兒炫耀曾經利用特殊渠道獲知了秘密通道的密碼,並藉此通道潛入金字塔會所發掘新聞,女兒才會出於好奇混進了會所。
他覺得自己很失敗,既不是一個合格的父親,也不是一個合格的記者。
深夜,黎光華回到家,輕手輕腳地進入女兒房間,給好不容易睡著的可可蓋好被子,再回到客廳。
黎光華坐在膝上型電腦面前,既然各大媒體平臺都拒絕播出這個報道,那麼,就把它公佈在自己的粉絲論壇上吧,畢竟自己是當紅的明星記者,論壇裡面有粉絲千萬,影響力不容小看。他上傳好資料,停頓十秒,按下電腦螢幕上的“上傳”鍵。
這一次,作為父親,他為女兒而戰,作為記者,他為真相而戰。
作者有話要說:明星記者黎光華是否能夠戰勝賀蘭集團龐大的勢力?敬請關注《too:玫瑰之刺》後續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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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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