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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吊墜是情侶的,朱同也有一個,所以常意才會一直戴著,沒有取下來過。朱同的屍體也交代出了許多資訊,他的身上有慘遭撕裂留下的傷疤,多處淤青,脖子上還有深黑的印記,全是常意所為,應該說是失去理智的常意。石橋在常意的住處搜到了一封信,藏在書裡,儲存的完好無缺,對照字跡可以確定是朱同寫的,寫給常意。信裡的每個字都透露出朱同的情緒,他愛常意,愛的迷茫彷徨,卻又有著小心翼翼的堅定。根據朱同的描述,寫信前一天晚上,他跟常意出來買東西,他們在外面一直都有注意,卻沒想到偷偷牽手的時候被一個女人撞見了。當時朱同回頭,看見那個女人眼裡的厭惡,還聽到她罵了一句話,她說真噁心。常意應該是在朱同之後回的頭,沒有跟女人打照面,看的是背影,那個女人就是小蔓無疑。那天晚上朱同就做噩夢,夢到他跟常意被人拖到街上,很多人往他們身上吐口水,罵他們是變態,他們最後被活活打死了。朱同還沒進入社會,他的思想較為簡單,心智也不夠成熟,性格更是軟弱,之前逃避的現實問題都因為小蔓的那個眼神一一出現,他不得不去面對。如果他們的關係曝光,常意會被同事歧視,會丟掉工作,會遭到社會的孤立跟排擠,在市裡生存不下去。到那時他要怎麼辦?他連自力更生的能力都沒有,父母也不會對他伸出援手,自己留在常意身邊只會是個累贅。朱同在信裡寫了自己深思過的想法跟決定,他想回去復讀考上大學,等自己有能力保護常意了,他們就去一個沒有人認識的地方生活,他想跟常意一起努力。在那之前,他們不會分開,只是必須要比以前愛的更加小心謹慎,不能被人發現。朱同不知道怎麼當面跟常意說,就寫了那封信。常意誤會朱同,以為他要背叛他們的感情,沒了理智,心裡只有被拋起的憤怒怨恨,最終失控掐死了他。朱同死後,常意懷著怎樣一種心情將那封信看完,再小心翼翼收起來,催眠自己朱同還活著,每天摟著他睡覺?常意把自己逼瘋了,外人覺得離譜,是因為無法體會當事人的痛苦。不管是多大的事,只有攤到自己身上,才有足夠的話語權,沒攤上來的時候,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常意的認知變得扭曲,他認為殺死朱同的不是自己,是小蔓,所以他才殺了小蔓為朱同報仇。難怪嫌犯一直圈不出來。這麼一個看起來很荒唐的殺人動機,誰能想得到?小蔓這個案子跟那些專挑穿紅裙子的女孩|奸|||殺,或是將穿白球鞋之人分屍之類的變態兇殺案有細微的相似之處,卻又有極大的不同。愛一個人,愛到親手殺死對方,甚至殺死不相干的人,這種愛無疑是可怕的,無論是對被愛的那個,還是愛人的那個,或是對雙方的親人,都是一場災難。如果可以,還是不相識,不愛的好。石橋把那封信拿給封北看了,讓他看看朱同跟常意的這段禁忌愛情,毀了幾條人命,幾個家庭。當時封北只是坐著一動不動,他什麼都沒說,面上也沒露出多大的情緒起伏,整個人卻看起來老了有四||五歲。石橋離開醫院回局裡,見了何進一面。胡韻的案子昨晚才偵破,是那本書起到了作用,孫剛自作聰明,才給自己留下致命的一擊。警方也是運氣好,沿著那本書去查圖書館,在監控裡發現孫剛出沒的身影,他從頭到尾只跟一個人有過接觸,一查才得知那人是銀行在職人員。經過偵查發現孫剛除了被查到的兩個賬戶,還有個之前沒查到的,賬戶用的是他假的身份,九號轉進去了二十萬,那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一下子就引起了警方的懷疑。警方順著那根藤蔓去摸,廢了好一番周折摸到何進頭上。證據擺在眼前,孫剛改了口供,承認案發當時自己也在現場,親眼目睹何進行兇,他靠著樓層沒有監控的便利替何進清理現場留下的痕跡,甚至偽造現場,畢竟就住在對門,做什麼都會很方便。孫剛的條件是一百萬,為了安全起見,他要求何進分批轉進一個特定的賬戶裡面,反正他手上有何進的把柄,不怕對方賴賬。要是他知道自己被提審,就是因為何進的出賣,沒準早就自相殘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