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她需要一個容身之所,並不是需要一個丈夫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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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輩子,她媽給她找的好親事,她也是高高興興的嫁了過去,誰知道秦家就是驢糞蛋子表面光。
秦父身體不好,長年吃藥,藥錢就不知道花多少。
秦家是秦母和秦家老大秦漢做主,秦陽的工資根本到不了她手上。
秦漢是個主意大的,有些時候秦母都聽他的。
她那個丈夫秦陽,就是個沒有感情的工作機器,性子冷漠不會體貼人,結婚當晚倆人都沒圓房,第二天就回了單位。
一年回不了兩趟家,結婚那麼多年,就沒見他笑過,每次見面都是一張棺材臉。
她在那個家整天被大嫂針鋒相對,根本沒人在意,受盡了窩囊氣。
這哪裡是嫁人?守活寡不說,嫁過去就是給秦家當使喚丫頭的。
半年後更是帶回來一個什麼同事的兒子,她還是個黃花大閨女就要給別的孩子當後媽,秦陽還為了那個孩子都不要自己的孩子。
那個孩子也是個白眼狼,害秦陽和她離婚,害她名聲掃地。
家裡人看不上的李光遠卻是個有遠見的,結婚後沒多久就做了生意,而且越做越大。
上輩子她官太太沒當上,林初夏卻當上富太太了,住著小洋樓,開著小汽車,穿著最時髦的衣服,比那些官太太還要風光。
她重生回來,可不是走一遍老路再跳一次火坑的,富太太的日子也該她林家怡享受享受了。
說完又想到什麼,“媽,彩禮錢你得多給我點兒。”
“行,八十塊都讓你拿走。”林母就沒打算要大女兒彩禮錢。
林家怡卻不滿意,“八十哪行,您給我湊兩百吧,”以後李光遠做生意得要本錢,要不是知道她媽是個只進不出的主,她更想把秦家那三百塊錢都要走。
果然,林母皺起眉,“你小弟也大了,我手裡的錢還得留著給你小弟娶媳婦。”
“小弟才十五,您先把錢給我,等小弟結婚時沒準光遠就發達了,到時候我們出錢給小弟娶媳婦……”
林初夏躺在床上,老房子不隔音,隱約聽到那邊的聲音,心裡卻是一片寧靜。
她知道上輩子林家怡生活並不如意,丈夫長年不在家,可這些對於她來說,剛剛好。
她需要一個容身之所,並不是需要一個丈夫。
手指輕輕摩挲無名指的位置,閉上眼睛神識進入一方天地。
重生回來就發現無名指上的戒指,是她上輩子拍賣會上重金拍來的一枚古戒,此時戒指已經和她身體融為一體,且多了一個空間。
這個空間不是別的,正是她上輩子購買的私人別墅,別墅院子裡,還多了一口古色古香的水井。
林初夏上輩子閒來無事看過一些小說,提及過空間靈泉之類的,下午她好奇的驗證過,喝了那口井裡的水確實能讓她神清氣爽,幹了半天的活也是一身輕鬆。
也正是多了這個金手指,她才決定按部就班的,畢竟重生的不止她,誰知道林家怡會有什麼金手指。
……………
婚事定下,家裡也開始張羅起來了。
這年頭嫁妝也好準備,特別是農村,條件好的做兩床新棉被,扯幾尺布做身新衣服,條件不好的棉被都不用準備,家裡原來蓋的棉被一打包,再拿上家裡的舊衣服一起送過去就行了。
三轉一響那是城裡有條件的才講究,兩輩子嫁人,林初夏想都沒想過。
她只堅信一點,靠誰都不如靠自己,別人都想嫁有錢人做富太太,她自己就要當個有錢人。
上輩子她富了,可提起她都是李太太,這輩子,她想被人提起來都是林初夏這個名字。
院子外傳來久遠又熟悉的聲音,“初夏,初夏……”隨著聲音,一道身影進了院子。
看著熟悉的身影,林初夏眼底泛熱,來人正是她的好友孫蘭蘭。
倆人從小一起長大,村子裡的孩子都喜歡和她大姐做朋友,大姐得家裡寵,穿的好也會說話。
只有孫蘭蘭,不管別人怎麼挑撥,都把她當最好的朋友,還很看不上大姐。
孫蘭蘭見家裡就林初夏一人,也沒拐彎抹角的,拉著她說話。
“我怎麼聽說你要嫁到秦家,當初說定的物件不是李光遠嗎,怎麼又變了,是不是林家怡搞的鬼?”
雖說秦家的條件比李家還好,可婚事突變,孫蘭蘭還是替好朋友擔心,林家怡可沒那麼好心。
林初夏看著她豎著眉頭,小炮杖似的,好像她要承認什麼她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