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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悠悠,三個多月,才到了草青蓮紅的江南。一到地方,便先潛進了天下第一樓的酒窖,將桂花甜酒釀嚐了個遍,醉生夢死一遭,美得飄飄然,只覺這日子是再好也沒有了。十幾日之後,一時喝多了,險些被發現了行蹤,也覺得酒釀雖好,畢竟綿軟,趣味減了些,於是拋下足兩的銀子,又離開了酒窖。這十幾日一過,那形象便更不佳了,他頂著一張癆病鬼的臉,陪著上面蜷在一起的猥瑣五官,便是正宗無比的一臉菜色,再加上一身衣服泡在酒裡十多日,幾乎成了酒糟,亂七八糟的頭髮一縷一縷地垂下來,活似個要飯叫花子。所以坐在路邊閉著眼睛曬太陽的時候,竟有個小胖娃娃,蹦蹦噠噠地從他身邊走過,又蹦蹦噠噠地走回來,瞅瞅他,從身上摸出一枚銅板捏在手裡,只是不知道往哪放,尋摸了半天,還問道:&ldo;大叔,你的碗呢?&rdo;立刻被家裡大人抱走了,只叫他哭笑不得。很多年過去了,過去的朋友、牽掛的人,一個個不是死了,就是遠走他鄉,周子舒靠在牆角,伸展開四肢,愜意地曬著暖烘烘地太陽,嘴角帶著點笑意,就開始琢磨,這麼多年,圖什麼呢?年輕的時候,總覺著自己是個不得了人才,什麼褒義詞都往自己身上攬,什麼絕頂聰明,什麼心有九竅,什麼武藝高強,什麼見多識廣,好像不做出一番事業就枉來人世一遭似的,如今想起來,圖什麼呢?又落下什麼了呢?不過捨棄了自由身,給皇家做了個見不得光的奴才,兜兜轉轉,原來有的東西也都賠乾淨了,到現在一無所有孤家寡人,又處心積慮拼了性命地把自己贖出來,還覺得做得挺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