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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四年,在一開始她只知道那是蛇年。除了劉成,劉家當時只有四個女人。當頭的是王氏,也是劉成的母親;之後就是阿張,劉成的妻子,也是她這個身體的母親;而除了她之外就是還不到三歲的劉靜。從她穿來到這一年,劉家發生的最大的事就是阿張流產,大灘大灘的血從阿張的下體流出,她當時就被嚇傻了,王氏卻一直很冷靜,讓她到街頭去叫了郎中,又扶著阿張躺到了床上,自始至終沒有一點慌亂。那一次她以為阿張要不好了,誰知阿張卻活了過來,王氏用一個銅鐲子換了兩斤紅糖把阿張救了回來,過後阿張也沒有太把這事當回事,只在床上躺了十天,之後就該洗衣洗衣,該挑水挑水了。那是她第一次覺得自己到了極限,哪怕她覺得自己應該沉住氣,觀察好,弄明白自己所處的時間朝代‐‐從衣服上,她本來估摸著自己應該在唐朝的,可她不知道是在唐朝的哪個時間段,千方百計打探出來的一些資訊又完全和記憶對不上,所以她曾一度懷疑自己穿到了什麼平行空間。不過不管在什麼地方她知道自己都不能輕舉妄動,作為一個曾帶團去過大半個中國的導遊,她非常清楚哪怕是在現代一些人迷信起來也令人無語,更不要說是在古代了,若是被人懷疑了,喝點什麼大神的土藥是輕,燒死都不是沒可能。可那一次她真的忍不住了,郎中本說要讓阿張吃些滋補的,可他們太窮了,窮的連雞蛋都吃不起,只能讓阿張喝紅糖水,這次阿張是命大,下次呢?阿張能熬過來,換成她呢?稀的可以見底的米粥,夾雜著各種雜物的窩頭,除了鹹沒有任何滋味的鹹菜,但就是這樣的飯菜一天也只有兩頓。她覺得自己時刻都處在飢餓中,在夜裡餓醒的時候她能清楚的摸到自己的肋骨、胯骨,她甚至覺得自己能摸到上面的關節。她會餓死的!哪怕沒有病痛意外,就這麼餓著,她也會被餓死的!她爆發了,她問阿張為什麼不想辦法,阿張迷茫的看著她,彷彿很奇怪她在說什麼。&ldo;我們可以做買賣,可以把家裡做的東西拿出去賣,我看娘娘你做的鞋子就很好,為什麼不試著賣賣?也許就能賺到錢呢?&rdo;&ldo;不會有人要的。&rdo;&ldo;沒有試過怎麼就知道不行?&rdo;阿張只是搖搖頭,然後就繼續做自己的事情。她不死心,偷了阿張做的一雙鞋拿給貨郎看,那貨郎笑了好一會兒才道:&ldo;這位小娘子,即使要花戴,也不要拿這種東西來糊弄某,這樣的東西,哪家不會做?小娘子下次倒可以拿些粗布過來,某這裡倒可以換得。&rdo;她當時死死得盯著那個貨郎,想從他的話裡找到欺騙隱瞞,可是沒有,那個貨郎是真的看不上阿張做的布鞋。後來她才知道,這裡大多人家都是穿草鞋。劉家其實也沒有富裕到能穿布鞋的地步,但得益於劉成是個兵,曾經搶到了一卷粗布,這卷粗布就成了全家上下衣物的來源。阿張曾想要把這卷布賣了換成糧食或錢幣,是王氏讓留下的:&ldo;劉家雖敗,也不能丟了臉面。何況我到底是王家的女兒,也不能令祖上太過蒙羞,若是沒有也就罷了,既然有了,就自用吧。&rdo;說這話的時候王氏是很有幾分氣勢的,不過她當時除了吃驚還有些狐疑。王氏雖然把劉家擺在了前面,但看起來更在乎自己孃家的身份,難道王氏出身豪門?後來她才知道王氏出身固然不錯,真算起來還是琅琊王氏的分支,不過王氏之所以會這麼說,也是因為此時女子的地位要遠遠高出更為現代人所熟識的明清,規矩也沒有那麼死板。這一點在稱呼上就能看出來,比如阿張,在外面人家會叫她阿張,也會叫她四娘子,卻很少叫她劉家的。這也就是說,她雖然嫁到了劉家,但身上關於張家的痕跡並沒有消失。而這裡的女子也很少有我生是x家的人,死是x家的鬼這樣的觀念,改嫁在這裡是非常普遍,而且,並不受人詬病。劉家只那麼一卷粗布,而且用的還差不多了,劉燦自然是拿不出來的,她就又想到養些家禽,雞鴨這些東西自己就能找吃的,平時能下蛋,逢年過節還能添個葷菜。這一次她的提議倒是受到了褒獎,但還是不行:&ldo;家裡院牆不夠高呢。&rdo;窮,不只是他們一家,真比起來他們家在周圍的日子還算可以,還有比他們更窮的,雖然平時鄰里關係還行,但在院牆不夠高的情況下養雞鴨,那就是明擺著讓偷的。至於說加高院牆,劉成騰不出手,他們更沒有錢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