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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說宋陽不是認真的想幫她。他是認真的,但是等他真的殺了人後,就會醒悟過來此時的念頭是多麼幼稚可笑。說不定到那時,他就會恨她了。現在宋陽把殺掉秦風當成在遊戲裡殺boss,或者電影裡打敗異形壞人,他是“正義”的,所以他沒有真實感。殺人就是殺人,不管是殺一個好人,還是一個罪有應得的壞蛋,殺人所帶來的感觸是一樣的。季笙其實在秦風“死了”以後,體會到了“原罪”的滋味。雖然沒有人發現,也沒有人以此罪審判她,但她卻永遠揹負著這個罪行,並將永遠不得安寧。她認為她沒有幸福的資格。所以哪怕明知媽媽正為她焦急難過,她心中再愧疚,也找不回當初快樂的心情了。但她現在卻必須再殺他一次。如果說劉鮮早上四點就到了季笙家樓下,他什麼也不幹,到地方了就把車一停,下來找個小攤吃早飯,吃完就坐在小攤上抽菸,等旁邊的桌子都換了三輪人了,他才叼著煙站起來回到車旁靠著,凍得受不了再進車裡暖和。他就是來這裡站崗的。案件合併後,介紹完基本案情,剩下的就用不著劉鮮了,說實話,跑腿都輪不上他。居朝東干警察的時間長,在各大隊的熟人都多,人家也願意帶個老警察,不怎麼樂意調教新兵。居朝東讓他先忍忍,跟一隊一起破了這個案,對劉鮮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