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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鮮買了煙也不回去,就站在遠處看,見兩人站著說了二十分鐘的話,他的腳都凍疼了,季笙才跑回去。估計就是知道這樓下有警察看著,季家父母才放心讓季笙一天下來好幾回。劉鮮上了車,一車的咖啡香味兒,他找了個紙杯自己也倒了一杯,笑著問宋陽:“心情挺好的吧?”宋陽卻在皺眉,劉鮮一邊喝咖啡一邊嘖道:“女朋友特意帶東西來看你,你還有什麼不高興的?”宋陽在心裡嘀咕:這事不太對。季笙心情好是不錯,但她為什麼心情好?他前幾次見她,從來沒在她臉上看到過一點開心的表情。他總覺得這裡頭有問題。“對了,晚上這裡沒事吧?”宋陽不經意的問。“沒事啊。”劉鮮讓他放心,這裡晚上也有他們的人守著呢,“對了,昨晚上還抓了一毛賊呢。”宋陽心裡一動,面上不動聲色,到了下午就提前回家了。劉鮮還驚訝:“今天這麼早就走?明天還來不來?來了就直接找我的車上來吧,也省得每回都讓我下去叫你,有你在我還能有個人聊聊天呢。”劉鮮更想讓這孩子別來了,好好在家待著,但又怕一眼看不見,這小孩子又出別的鮮點子,還不如放在眼皮底下看著呢。他現在還有了個名號叫“保姆”,居朝東都誇他責任重大,一口氣看了兩個重要人物。他看著宋陽乖乖跑去推車,想了想,還是決定晚上走了以後拐到宋陽家去看一眼。但從危險性來說,他們認為秦風來找季笙的可能性比找宋陽更大,所以季笙才是秦風在瘋狂的逃跑。他不停的告訴自己:他是殭屍,他不怕刀!他一點都不害怕!可是殭屍被刀插中心臟真的不會死嗎?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被刀割傷的手腕很疼!還有腰上兩處和背上一處,都是剛才被那個人用棍子打的,這些傷口都很疼,他會疼,那他會不會死?如果他真的死了,他身上的神經應該也死了,他的血都不會流了,那他應該是一具屍體了吧?季笙是真的想殺他。她怎麼會有這個膽子?她怎麼會在那裡?難道她在等他?她怎麼知道他要來?她是怎麼知道的?秦風的腦海裡充滿這些問題,可他卻不敢停下來。他只能拼命往前跑,往沒有人的地方跑,等到他停下來時,天已經矇矇亮了。秦風發現自己在不自覺的喘氣。他之前試驗過,他可以屏息很長時間,但屏息時間太長還是會有窒息感。他的掌心感覺到一陣濡溼,他張開手藉著微微的天光看,發現手上沾的是血,是他手腕傷口滲出的血絲。雖然少,但他還是有血流出來的。——殭屍是這樣嗎?他的心臟也在跳,雖然跳得很慢。秦風下意識的捂住自己的胸口,此時他的心臟跳的就像正常人在狂奔過後一樣快。他 覺得頭暈,他知道他該進食了,他覺得很渴。但這裡他一點也不熟,不知道哪裡有菜市場,而且現在就算是菜市場賣的也多是殺好的光雞。他記得上一次,他沒辦法 找到賣活雞的地方,只能買了幾十條活魚,他用手就把魚給撕開,把魚血舔乾淨。雖然同樣有用,但魚血的腥味更難忍受。但現在最重要 的是天快亮了。秦風抬頭看著漸漸泛白的天空,害怕的看了眼將要升起的太陽,剋制著心中走到太陽下的衝動,匆匆竄入了旁邊一幢樓裡。這是一幢舊樓,雖然看起 來很舊,但好像還有人住在這裡。秦風一直往上走,看到一層的地上都是垃圾就拐進去,砸開一個房間的門躲了進去。這似乎是一個辦公室,他躲到了桌子下,但他能感覺到窗戶那裡陽光正在慢慢灑進來,他能看到光亮正緩緩爬上他面前的牆壁,他往桌子底下又縮了縮,把腳儘量塞進去。手腕上的刀口還在滲血,身上的傷處也隱隱發疼。秦風看到地上有一片玻璃碎片,尖銳的角就像一把尖刀。如果……殭屍真的不會死……用它刺中心臟也不會死……他能不能試驗一下……但秦風隨即被這個念頭嚇壞了。不,不能試。如果真的會死呢?他好不容易才復活,才變得這麼強大,根本不用試驗。他只要以後小心點就行了。送回派出所的鞋印在下午就有結果了。雖然製造業的發達給鞋型比對帶來了一定的難度,但因為很多人買鞋會認準一個鞋廠或同樣的鞋型,所以這項數值還是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的。特別是在嫌疑人確定的前提下。居朝東看到結果驚訝了,竟然跟秦風的鞋印一樣,號碼和鞋型都一致。“叫老馬來看看。”馬向前昨晚值班,今天九點回到隊裡剛交完班準備回家休息,他晚上七點後還要接著上班呢,就叫居朝東給喊來了。“你看看都幾點了?我還想回家睡一覺呢。”馬向前一進來就笑呵呵的指著手錶讓居朝東看。居朝東把他拉到桌前,把報告推給他:“你看。”馬向前翻開看到結果臉色就變了,居朝東問:“你昨晚碰上那人真不是秦風?”馬向前想了下,搖頭說:“我沒看到正面,不敢確定。”居朝東把他們收集來的秦風的照片拿來給馬向前,“你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