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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笙:“我那時不懂事嘛,現在沒關係了,如果你和媽媽覺得寂寞的話……”季爸爸馬上表忠心:“不用啦,爸爸和媽媽有你了。”季笙:“不是啊,爸,你不是小時候一直說想再給我生個弟弟妹妹的嗎?”季爸爸立刻說:“那都是逗你玩的,其實爸爸有你就滿足了。”季笙:“不是啊,爸爸你當時不是這麼說的,你說……”季爸爸頭頂冒汗,再三保證都是兒時戲言,爸爸還要上班,先掛了啊。季笙拿著手機百思不解,以為的強力隊友怎麼倒戈的這麼快?姚東海:“吃花生不?”☆、“教授,是我一個同學來看我了,是,是,我今天就不過去了,好,好,那您忙……”秦風掛了電話,站在路口茫然四顧,長長的出了一口氣。他到現在也摸不起實驗室的邊,司邦毅一直給他臉色看,老教授卻只會和稀泥,他看得出來,老教授也不是那麼實心實意的要帶他。他跟他原來教授的同學情誼也沒多少,肯收他過來,留他在農大混個文憑估計就已經算是夠給面子了。也是他沒本事,人家憑什麼要高看他一眼呢?人跟人之間就是赤裸裸的利益關係,比起他,老教授當然會更向著他自己的學生。秦風不想在學校裡無所事事,就編了個理由出來。只是走在街上,行人匆匆,他卻不知道該去哪兒。突然,他看到一個眼熟的女生站在路邊陽光底下笑盈盈的發餐巾紙。他定睛一看,確實是宋陽的女友,叫……季笙。四月中旬的太陽已經有了六月的威力,但路上的行人卻穿什麼的都有。心急怕熱的短袖已經上身,不敢脫衣服的也有穿鴨絨服的。季笙站在大太陽底下,渾身暖意融融,出於女生愛美的天性,再加上她確實不怕冷,所以她是牛仔外套加連衣裙的搭配,腳上一雙小皮鞋,披肩發戴個棒球帽。帥氣又可愛,很吸引眼球。所以她手裡的餐巾紙和傳單發得還是相當快的。她 今天是最後一次幹這個活,因為她已經找到另一個更穩定,錢更多的打工了。因為正在備考四六級,就接了一個家教英語的活,陪一個初一的女生每天晚上練練英語 口語,再講講卷子語法什麼的。一邊自己複習,一邊還能賺錢,何樂不為呢?每天晚上七點到九點半,一小時二十塊,所以一天五十,她一週幹六天,那就是三百 (⊙﹃⊙)季笙發現這錢是真不好賺,而且賺錢容易上癮,站街邊發發傳單兩天一百,這麼一來想想她浪費了多少時間?少賺多少錢?她這麼跟姚東海她們說,貝露佳恨鐵不成鋼的說“財迷!”其實季笙還是想過的,她今年就上大二了,大三要考級,大四要找工作或忙考研。真想打工,還就是大一大二時間充裕。既然這樣,她更不能浪費時間了(擼袖子)“你不是宋陽的朋友嗎?”一個男人在旁邊笑著看她。季笙打量這個人,想了一會兒才記得好像認識,“秦師兄?”秦風一下子笑了,“怎麼這麼辛苦啊?打工呢?”“嗯,打工。”“怎麼不去找宋陽玩?”“他忙呢。我也忙啊。”季笙對這種只見過一面的“熟人”不是很有談興,敷衍過去就算了。秦風突然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又試探了句:“你們都多久沒見了啊?他搬出學校了,你知道嗎?”“知道,他給我說了。”季笙見他好像想問個沒完,乾脆拿了包餐巾紙塞給他,“師兄拿著用吧。”秦風拿著餐巾紙匆匆離開,季笙這才鬆了口氣,繼續發紙巾。中午吃飯時藉著碰到秦師兄的機會給宋陽打了個電話。“碰見秦風了?”宋陽也很吃驚,“你在哪裡發傳單啊?”季笙:“就建新大廈旁邊那裡。”“別幹了,多辛苦啊。”發傳單是體力活,宋陽有點小心疼。“不發了,今天是最後一天,領了錢我下回就不來了。我又接了個家教的活。”季笙說這活是很辛苦才搶到手的,初一的學生也不會學太深,就練練口語寫寫題講講語法,這錢不要賺得太容易。宋陽聽說她要考四六級,問她買書了沒,沒買的話他把他的書給她:“就是上面有我劃的道道標的東西,還有幾套卷子和練習題,你要就都給你。”“要啊,要!”季笙馬上說,“等下週我閒了去找你拿!”秦風從宋陽女友的話裡聽出來,宋陽最近並不是和他的女友在一起。但他沒有寫論文,租了房子,從學校搬出去,神神秘秘的是幹什麼?週四,他在自習室又見到了宋陽。他走過去,發現宋陽正在埋頭拼命的寫論文。“嗨。”他拍了下宋陽的肩。宋陽回頭:“哦,師兄啊。聽說師兄同學來了,有機會一起吃個飯啊?”“忙你的吧。”秦風放下書,坐下說:“寫論文?”宋陽打了聲招呼還繼續埋頭寫著,秦風拿他的平板看也不管。平板上有大綱,秦風看得出,這篇大綱中規中矩,沒有出格的地方。但同時也沒有特別讓人眼前一亮的地方。老教授佈置給宋陽的題目就看得出來是打算放水的,只要寫得差不多就能讓他過。“寫到哪兒了?”秦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