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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租了汽車就等在醫院門外,他們出來後他問她:“送你去哪裡?”葆絲頓時啞巴了,而湯姆卻沒再追問,而是牽著她的手上了車,然後直接讓司機開到一個地址去。在車上葆絲小聲解釋了她在當女僕,而她的女主人可能還不知道她在醫院的事。汽車把他們送到了一間旅館門前,下了車後,湯姆給她訂了一個房間。在旅館的房間裡他問她有什麼打算?“你的女主人既然不知道你出了車禍,還住了一個星期的醫院,那麼她現在會在哪裡呢?你要回到她那裡去嗎?”拜德拉克小姐不是一個特別寬大的女主人,葆絲也是考慮到這一點所以在醫院的時候沒有請醫院幫她找拜德小姐,更是因為她現在失憶了,如果拜德小姐知道這件事,不知道還會不會繼續僱傭她。她不能告訴拜德拉克小姐自己出了車禍,住進醫院,現在還記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那麼她就必須有一個好理由解釋她這一個星期的曠工,可是不管她怎麼想都找不到一個好理由。湯姆還在看著她,可她能說什麼呢?說自己不記得主人住在哪裡嗎?不知道她是怎麼來的倫敦嗎?最後湯姆沒有追問她,而是握著她的手安慰道:“沒關係,葆絲,你可以先住在這裡,直到你的女主人來找你。”他給她付了十天的旅館費後離開了。這十天裡葆絲先是發了封電報去小漢格頓,因為拜德拉克小姐這六年來只有她一個女僕,如果她和她一起來了倫敦,那小漢格頓那裡應該沒有人在家裡了,她只能發電報給村裡的郵政所,或許有人會知道拜德拉克小姐來倫敦是幹什麼的,在什麼地方。可是電報很快回來了,卻是‘查無此人’四個字。葆絲回到了旅館,現在除了這裡她無處可去。湯姆為她付了十天的房錢,十天後她必須離開。他為她付了醫藥費和旅館費,她不能再麻煩他了。她在房間裡無所事事,到一樓的大廳裡坐著看起了報紙。她怕再增加醫藥費所以沒有跟醫生說,她覺得自己不像單純的記憶混亂。她覺得報紙上的時間是對的,對自己身在倫敦也不奇怪。可問題是她的記憶裡現在是夏天,而她‘應該’在小漢格頓。腦子裡的時間和身體感覺上的時間對不上……這是車禍引起的記憶混亂嗎?她胡亂翻著報紙,上面的東西看著都很熟悉,有些後續新聞她能馬上想起之前講的是什麼。——她應該在倫敦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了。她真的是跟拜德拉克小姐剛到倫敦不久嗎?但拜德小姐的錢包應該不能支撐她在倫敦生活啊。旅館的人過來問她:“請問小姐,你在餐廳用餐嗎?或者給您送到房間裡?”“我去餐廳。”她想在餐廳聽一聽旁邊的人說什麼新聞,她想趕快想起所有的事。“好的,今天牛排很不錯,廚師買到了很新鮮的蘑菇。”葆絲表示她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要品嚐了。蘑菇湯、牛排和小麵包,她沒有要沙拉,那土豆泥看著就知道是剩了一天的,就算拌了再多的奶油也一樣。晚餐後她回了房間不到十分鐘,湯姆就來了。他帶來了她的行李和一封拜德拉克小姐給她的信,信中斥責她無故曠工了十幾天,‘你知道你給我造成了多大的麻煩嗎?’,‘我再也不能忍受了!’。——她被辭退了。“葆絲,你沒事吧?”湯姆扶著她坐下。“沒事。”她說著心裡一點底都沒有,她沒工作了,接下來她去哪裡呢?再找工作?可她的病還沒好,又一直住在小漢格頓,突然讓她去哪裡找工作呢?旅館也住不了幾天了,等旅館也不能住之後,她要去哪裡呢?湯姆把行李給她:“拜德拉克小姐讓我把你的行李都帶來了,她讓你不用再去找她了,她也不會再回小漢格頓。”葆絲開啟行李,裡面的衣服居然疊得十分整齊?拜德拉克小姐連茶巾都不會疊!這行李是誰給她整理的?她又僱了一個新女僕?可她沒有錢啊。她想到了一個可能,喃喃道:“難道她要結婚了?”湯姆在旁邊,聽了這話就說:“是的,她看起來很幸福的樣子,穿戴也很體面。”她聽了十分驚訝!拜德拉克小姐這六年來追求的人是……!“……沒想到她真的跟裡德爾家的兒子結婚了。”她看向湯姆,忍不住想找人分享她的震驚。湯姆看起來也很吃驚,而且不像禮貌。他的臉色有些發黑。葆絲繼續說:“這也不奇怪。你大概不知道,裡德爾家的兒子是一個很……的人,聽說他曾經跟流浪漢的女兒私奔。”所以選擇跟比他大七八歲還沒有錢的拜德拉克小姐結婚。湯姆沒有說話。“他們還是挺相配的。”葆絲對這樁並不那麼相配的婚事下了定論,然後就專心整理自己的行李了,看來到倫敦來的這段時間她還買了不少的好衣服,裡德爾家還是很有錢的,這樣一切都能說通了,包括拜德拉克小姐為什麼能夠在倫敦住這麼長時間。湯姆陰森的看著她,緊握著他的小手杖。一定是因為她剛才說了他聽不懂的話,她真誠的說:“哦,真對不起,湯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