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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件事就是裡德爾家很有錢,這在小漢格頓同樣十分出名,聽說他們家幾代積攢下來的財富相當驚人。裡德爾一家三人都死了以後,他們的遺產聽說是讓一個遠房的親戚繼承了,那個人神龍見首不見尾,直到裡德爾家的葬禮都辦完了以後也只是律師出面了一下而已。——可見這個人有多麼的不希望被人看到。葆絲認為湯姆在這裡扮演的角色可能只是一個小嘍囉。他之前說過他畢業了,那對他的資助可能也結束了,他找了一份在古董店的工作,她要說這工作聽起來可不怎麼有前途。他是個私生子,裡德爾家的遺產他是不可能有份的。所以她認為湯姆聽從了某人的命令,或許抄寫了一些檔案打了幾個電話跑了幾次腿,他確實在裡德爾家的謀殺案中得到了好處,為了他自己的前途,為了一些錢,他完全可能這麼做。而謀殺案真正的兇手當然就是那個得到裡德爾家全部遺產的人!雖然她沒有證據,可是沒有那個人更像個兇手了。畢竟他得到了最多的錢不是嗎?私心裡,葆絲不願意把湯姆看成一個殺人兇手,她也不願意相信。對於能找到一個人比他的嫌疑更大,這真是讓她鬆了一大口氣。當她想明白這點後,對湯姆就不那麼警惕了。難怪湯姆總能給她很多的錢,原來是因為這個。所有的事都找到答案了,葆絲放心的睡著了,臨睡前還想了一下明天早餐的選單。 深夜,所有人都入睡了。湯姆推開葆絲臥室的門走進來,月光灑在床尾,她卷著毯子縮成一團,睡得正香。他坐在床邊抽出魔杖,使用了一個高深的魔法,不費吹灰之力就抽出了她的思想。就像他把謀殺的記憶放進莫芬·岡特的腦子裡一樣,這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碟。——他從小就很聰明,在沒有魔杖的時候就知道怎麼使用他的力量得到他想要的東西。那時他還不知道那叫‘魔力’。看到葆絲腦中對他和小漢格頓的事作出的推論,湯姆愣了。就像小時候葆絲看到他用蛇纏死比利的兔子是以為他想吃它一樣,她對裡德爾府的謀殺案做出的判斷是:為了那龐大的遺產。有時他覺得葆絲很蠢,她的腦袋裡完全沒有理想,她永遠只記得怎麼讓自己過得更好些。更好的食物,更多的錢,如果能不用幹活,住在漂亮的房子裡,那她就滿足了。以前她就常這樣說,她想當女僕的原因就是因為女僕可以穿好看的衣服,更體面,不像在廚房裡幹活那麼髒那麼累。她說等她長大了,能夠不再工作就有錢花,嫁一個能養得起家的丈夫,住在獨幢的房子裡,每天都能吃到美味的食物,時常穿上新衣服,偶爾可以去逛街,買一些好看的小玩意。‘那多幸福啊!’她這樣說。而他每次聽到都覺得普通人也只能有這樣的夢想了,他當然是不一樣的,他不是一個平庸的人,他以後一定會有變成一個偉大的人,人人都會畏懼他的威名。可是有時葆絲的想法會讓他覺得蠢的人是自己。比利的兔子,當時他很餓,很明顯吃了兔子比不吃兔子更好。至於比利,他完全不用空著肚子只為了要用那隻死兔子嚇他,事實上比利最後還是嚇得夠嗆,因為他把兔子頭放到他的枕邊了,早上他的尖叫可真是,幾乎把整條街的人都吵起來了。而他也填飽了肚子。而裡德爾府的遺產,他從來沒想過要佔有那些錢,而那些錢確實應該是屬於他的。在裡德爾家所有的直系都死了以後,他是唯一留下來的人。以前沒想到時還不覺得,可現在他認為得到遺產的那個人佔了不該佔的便宜。——讓他不滿的是兩次都是葆絲‘提醒’了他。難道這個庸俗的女人比他更聰明嗎?湯姆看著抱著枕頭睡得正香的葆絲,慢慢握緊了魔杖。他有很多機會可以殺掉葆絲。可是就像在裡德爾府裡,在她端著菜走進餐廳時,他明明已經舉起魔杖射出死咒,卻在認出她的一瞬間下意識的移開了魔杖,咒語射空了。當時他很慌,很著急。他沒有時間,匆匆決定不在這裡殺她,而僅僅是給她施了一個昏迷咒和遺忘咒,然後將她搬到隔壁房間,藏在桌子下面,為 不讓人太快發現她和餐廳裡的屍體,他用桌巾蓋在她的身上。之後他一直跟著她,也一再找機會殺她。有好幾次他躲在路邊,看著她往來於警察局和郵局,只要一個小小的絆腿咒,她就會摔倒在大街上,被往來的馬車和汽車撞成一塊破布。可是直到他跟著她回到倫敦也沒找到機會下手,等到她的錢用光了,要出去找工作,他不得已才現身給她錢。他想過很多次,怎麼殺了她,怎麼把屍體藏起來,怎麼偽裝成意外。他知道魔法部會去調查小漢格頓的謀殺案,他也知道傲羅和警察都在懷疑她知道內情。他告訴自己要慎重,不能急躁。他就快要畢業了,他想留校,變形課的教授鄧布利多正等著抓他的小辮子。他必須更小心才行。——其實那天晚上他去小漢格頓,並不是想殺了他們的。他終於找到了他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