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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證,這一點也不難。從她的穿戴到她的髮型,包括她腳上的鞋子和手裡的提包,彷彿所有的一切都是那麼的低俗,完全沒有一點流行意識。湯姆默默的聽著,偶爾會提出幾個問題來引導她接著說下去。他確實對納特梅充滿了好奇。一直到晚上八點,葆絲坐在書桌前已經寫了四五個小時了,她幾乎把她跟納特梅說的每一句話都告訴湯姆了。因為她對納特梅並不瞭解,所以那些話裡充滿了她個人的偏見——這恰恰符合了她所想讓湯姆相信的,她做為一個吃醋的妻子的立場。直到他寫道:‘看起來,你確實不喜歡她?’葆絲已經厭煩一個下午不停的說一個她討厭的女人的事了,她草草的寫道:‘是啊,湯姆,我討厭所有靠近你的女人。她們會讓我打噴嚏。’然後,她彷彿聽到他的笑聲了,這讓她忍不住回了一下頭,當然她的身後什麼也沒有。而日記本上的湯姆寫道:‘時間已經不早了,快去吃晚餐吧,我不會離開你的,所以,你完全可以過一個小時再回來,到時你會發現,我就在這裡,一步也沒有離開呢。’葆絲一邊想著一會兒做點什麼吃,一邊在日記上寫道:‘親愛的,你知道,我一秒鐘都不願意離開你。那麼,一個小時後再見。’然後不等他寫什麼,她就站起來往廚房去了。她在做飯時想,只是讓湯姆對納特梅感興趣還不夠,她需要讓納特梅也對這本日記感興趣,而且,還不能起疑。畢竟納特梅是一個巫師世家的女巫,她一定見過很多帶有黑魔法的東西,怎樣才能讓她不會懷疑這本日記帶有危險,從而對日記本里的湯姆著迷,這是一個問題。想來想去,她只能以身做則。如果納特梅發現她在日記上寫東西,卻沒有事的話,應該就能放心了吧?其它的只要交給日記中的湯姆就行了,她相信他應該能迷惑住她。她不知道到底需要在日記上寫多久才能漸漸變得虛弱,直到最後被日記本奪去靈魂和生命,應該是時間越長越好?希望她能堅持到納特梅過來,她甚至想給她寫封信,把她給引過來了。不過她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不經意的發現才能讓她更相信這一切都是一個‘意外’。葆絲開始在沒事的時候就在日記上跟湯姆聊天,當那些無聊的愛語說得讓人膩煩之後,她開始對湯姆在霍格沃茲上學的事好奇。她是這樣說的:‘我們的兒子瑞德就像你一樣,他一定也是個巫師,說不定他會和你一樣去上巫師學校,你認為呢?湯姆。’日記中的湯姆對瑞德沒有感情,她有時覺得他甚至是討厭瑞德的,每次說到關於瑞德的事,他都很不耐煩。他寫道:‘哦,這很難說。我不認為他會有這樣的資質。霍格沃茲不是那麼好進的學校。如果他是一個笨蛋,我寧願他當一個麻瓜算了。不然學校裡的人知道他是我的兒子只會給我丟臉。’葆絲當然會反駁他:‘這可真不像你呢。你不是很高興瑞德是個巫師嗎?你還說他會成為像你一樣偉大的巫師呢。’湯姆當然沒有這麼說,不過她知道當她這麼寫的時候,日記本中的湯姆只會附和她的話。果然,他寫道:‘親愛的,我當然也是這樣期待的。他是我們的兒子,不是嗎?’葆絲有時會強烈的感覺到寫下這些話的湯姆正在嘲諷的想看她的好戲,就像她用甜言蜜語來哄騙日記中的湯姆一樣,他也沒有完全相信她的話。兩人只是現在都不想先認輸而已。‘當然,湯姆,他是我們的兒子,我和你都愛他。’葆絲寫下這句話時就像是在警告他,她希望他能明白,她愛瑞德,而且他也應該像她一樣的愛他。一連幾天過去, 她每天都會花一到兩個小時在日記上寫東寫西,為了保證納特梅一見到她就能同時見到日記本,她連去教會醫院都會隨身帶著他。半個多月後的一天深夜裡,她終於等來了納特梅,當時她剛剛洗完澡,頭髮用毛巾包起來,穿著睡衣坐在床上跟日記本上的湯姆在說晚安前再情話綿綿一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