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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著在世上,有個相互能照顧的人,那就不孤單了。寧滔這輩子是要守著魯小森過的,他已經把魯小森當成他在這世上唯一的家人了,他會好好照顧這個人一世的。就像他祖母照顧著他直到嚥下最後一口氣一樣,他會照顧魯小森直到他閉氣的那一天。當然,他嘴拙,不可能跟魯小森說這些。而魯小森也不在乎這些,他也並不在乎寧滔對他說什麼,只要寧滔聽話,不打他,對他來說,那就是個最好的老婆了。寧滔回去已經六點鍾了,他匆匆地把早上起來買好的菜洗乾淨了一些放進了冰箱。晚上來的客人有些是要吃飯的,他要提前把食材準備好。今天有點來不及,他只能先把常用的先洗好。平時他的小酒吧一般是凌晨三點打烊,等他把杯子碗筷杯盞洗好,把酒吧打掃一遍就是五點了,隨後他要騎著三輪車去菜市場批發市場去買菜,一般這個時間是菜販的活動時間,省了中間商這道手續,買的菜就跟進價那樣便宜,能省不少錢,並且還新鮮得很。回到家後,基本就是早上七點了,他洗個澡,吃點東西,差不多八點左右的時候就可以睡覺。一般情況下,就是不去看魯小森的時候,他可以睡到三點,然後去酒吧準備開門之前的事情。小酒吧所有的事都是他一人幹著,倒不是請不起工作人員,只是那錢能省著就省著吧,他要用到魯小森身上去的。其實以前寧滔除了買菜做飯洗衣之些家務事之外,是不用幹其它的。家裡有魯小森掙錢,有什麼重活都是魯小森乾的,連換個燈泡,魯小森都不讓他幹。自魯小森進去坐牢後,他要乾的事情就多了起來,不僅是換燈泡,連修馬桶,拿錘子釘凳子之些小事,連小酒吧的大部份裝修這種大事都是他一手操辦的,酒吧裡那條木料長凳都是他借了工具一手打磨成的。沒有魯小森的日子,寧滔也沒有多少時間去想他或者其它事情,所有精力都用來去生活去了。為了把錢省下來,不去用魯小森玩命給他留下的錢,寧滔是什麼活都學了幹,以至於這個以前一天能睡十小時的人有段時間一天頂多能睡三四個小時,現在情況好點了,能睡上六七個小時左右,但也還是老覺得睡不飽。所以很多時間,把活一干活,他能趴著的時候就趴著,能眯一會眼睛就眯一會。人總得休息好,才有身體去做更多的事,不是嗎?菜洗到了小半,就有人在酒吧裡喊他了。他從小廚房裡把頭探過布簾門,手上還抓著要把要擇的菜,眨了眨眼睛。他眼睛很大,黑多白少,就算平時總是一派沒睡飽的神情,但眼睛還是相當靈動得很,此時他眼睛裡的紅還沒褪去,染著幾分血絲,讓人一看就知道他不僅沒怎麼睡,肯定還累得很。來人是魯林,魯小森的弟弟,見他這樣不禁皺了下眉,說:&ldo;看魯小森去了?&rdo;寧滔點點頭,手上擇菜的動作並沒有停下,等著魯林說話。&ldo;哼……&rdo;魯林哼了一聲,不明白魯小森是給寧滔下了什麼蠱,讓寧滔對他這麼死心塌地。這樣想著的他,渾然忘了,魯小森當年為了照顧寧滔從家裡跑了出去,把他爸媽氣得差點中風的事,只是覺得寧滔這樣十來年完全沒有一點怨尤等著一個男人從牢裡出來的事太他媽邪門了,儘管那個人是他哥他也不覺得這事有多正常。哼完,魯林又說:&ldo;給我做兩個菜,一個要牛肉,還有給我炒份豬腸子,蔬菜你給我看著辦,有湯最好。&rdo;他老太爺一樣地點完菜,就大咧咧地坐在了吧檯上。魯林和魯小森是兄弟,但長得並不太像,魯小森是英俊粗獷型的,抿著嘴不笑的時候冷得誰也不敢靠近他,魯林就顯得好交往得多了,氣質略有點雅痞,五官也不像他哥的五官線條那樣冷硬,顯得要溫柔許多。連壞脾氣,兩兄弟壞的都不一樣。魯林是心情不好就直接從言語上表現出來,魯小森就是非常不愛說話的,誰惹他不高興,他眼睛跟刀子一樣剮一眼就讓人駭怕不已,更別提要是再招他更不高興一點他就直接動拳頭的事了,暴力得簡直就像個天生的流氓一樣。總而言之,對寧滔來說,魯林雖然不太像魯小森,但畢竟是魯小森的弟弟,歸他管的事他還是管的。魯林點完餐,他點了點頭,手上擇著菜,並沒有離去,嘴上問魯林:&ldo;你回家去了沒有?&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