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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將每一份熱情投入到當事人中,將當事人每一句話都當作真相,不質疑、不猜測,以他們所謂的真相為準則,聽他們所說,感他們所想,謀他們所利,儘可能地幫助他們維護自身利益,哪怕他們所說的利益可能是一句虛偽的謊言。但時陌不悔,他做不到像謝錦程那樣冷靜客觀,他無法保證當事人的話會不會就是真相,他想用良心來履行自己的職責,用自己的道義踐行屬於自己的路。於是,他對工作投入了百分之百的熱情,他彷彿回到了中學老師的時代,將每一位當事人視為學生,耐心地傾聽他們的想法,熱情地給他們解答,給他們最有力的幫助。他找到了適合自己的職業定位,律師這個職業不再是他為了賺錢養家的工具,不再是他為了讓人看得起而堅持的理由,而是他熱愛並持之以恆的道路。他的口碑、名氣逐漸上升,不知是誰開始叫起,“時大律師”已經成為同行律師、當事人掛在嘴邊的響噹噹稱呼,他的案件從民事逐步過渡到商事,標的額不再是低額的幾萬、幾十萬,而是幾百萬、幾千萬,甚至上億。他跟謝錦程的針鋒對決還在繼續,繼第一個案件調解、第二個案件敗訴後,他們又在庭審上打了無數次照面。避免對時陌的聲譽造成影響,謝錦程很精明地選擇了時陌不會全勝的案件下手,每一場激烈的對決,理所當然地以時陌勝敗參半而告終。謝錦程承認,他就是一個無恥小人,用沒有成就感的成功束縛著時陌,一點一點地剝奪時陌的自由。比如,在康勝與梁瑩的案件判決後,謝錦程要走了時陌的u盤。他騙時陌說,自己u盤丟了,實際只是想奪去時陌的隨身物品,佔為己有。那時時陌還在為敗訴而垂頭喪氣,想也沒想就將自己u盤裡的資料複製一份放電腦裡,也沒清空u盤裡的資料,便將u盤給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