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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你看了日記,還要跟我這種人在一起?我是個同性戀,我喜歡一個男人,我還被他甩了,我什麼都沒有,我什麼都不能給你,你為什麼還要跟我在一起?”我抬手,碰到馨蘭的肩,她沒有拒絕我,我摟住她纖弱的肩,我把她摟在自己懷抱。“我害了你,馨蘭。我誤了你一生。”“端康,我們在一起整整五年,我們從沒有吵過嘴,我們做什麼都想到一起,我們一家人開開心心,我不求什麼其他,我很知足。”“還不夠,這還差遠了,馨蘭,我還要跟你一起變成老頭老太,一起攙著手過馬路,一起看我們的兒子娶上漂亮媳婦。馨蘭,千萬別丟下我。”馨蘭握住我的手,合在她手心裡。她的手小巧又暖和。她焐著我的冰冷。“過去的都過去了,端康,我在你身邊,從前,現在,以後,我一直都在。”這天晚上,我們一家人切了蛋糕,吃了一桌的菜,小飛拿到禮物高興極了。我在夜裡,家人都睡了,把花都丟出去了。把手機電池下了,再也不用了,囑咐馨蘭把門鎖好,誰敲門也不開,暗地裡,開始把攢在銀行的錢慢慢提出來,我要像小螞蟻一樣,把我的家搬到另外的城市,誰也再不能找到我,就像當年我也這樣想著要搬走與那人的小小巢穴一樣。花還是照常送來,堆到巷口,鄰居都跑過來打聽。寶馬就停在家門口,鑰匙放在我家信箱。還有什麼其他七七八八散著香氣,用最高檔的漂亮盒子包著的東西,源源不絕,全都扔掉。挑了個大晚上,我偷偷摸摸趕緊把最後幾百塊錢取出來的時候,我按下一個鍵,閃出的螢幕卻顯示連我微薄的存款數也在後面驀然加上了好幾位零——我數著一個個零,一個個圈圈,我簡直不能相信,我簡直要瘋了,這到底還有沒有天理有沒有王法?他只是個明星啊,他又不是什麼黑社會,不是什麼政界要人,他怎麼能把我的老底都端掉,他怎麼能對我趕盡殺絕!我只是個平頭百姓,我何德何能享受到被人時刻監視、逃出無門的可怕難受!已經又過了五天,倒計時滴滴答答進入尾聲,我誓要搬空我的一家人,值些錢的細軟帶上,房子是租的,不要了,鍋碗瓢盆什麼也不要了,火車票已經買好了,馨蘭在,小飛在——差不多了,只要到別的地方,就能又開始新的生活,這次再也不去大城市玩,就再也不會被發現,我就能看著我的兒子健康快樂的長大。人一輩子總不能只為自己活,得想著其他人,她們跟你骨肉相連,她們的幸福往往遠大於你個人的幸福。馨蘭沒說什麼,她默默收拾行李,她照常為我燒飯洗衣服帶孩子。我想我們這輩子都不會分開了。只是要快,再快些。火車票是星期天的,後天早上九點。如果現在不走,我怕我再也走不了。今天是週五,輪我值夜班。為了顯得我一切如常,我沒有請假。門已經鎖了兩道,躺在單人床上,我翻來覆去,一夜沒閤眼,屋外面的一兩聲貓叫都把我的淺眠驚醒,我幾乎是豎起耳朵,瞪著天花板,沒有開燈,什麼都看不清,只有我的心裡清明,正在上演過去的悲歡離合,全都已經過去。早上六點開始下雨,我頭疼,眼睛底下是黑眼圈,喝了兩大杯開水還是提不起精神,洗了把臉,隨便扯了張塑膠布擋在頭上,我開啟車鋪門,外面大雨如瓢,嘩啦嘩啦,伸出手背打上去都嫌疼,我把門反鎖好,張著我的臨時雨傘走進雨水泥濘裡,路上還是一個人都沒有,這時候,這個小城的大多人都還在安睡。本來我也該回家好好睡覺,但現在什麼都做不成了,回家看看還有什麼能拿的再收拾好,明天就要走了。我跳過一個水窪,還是濺了半個褲管的泥巴。我這樣狼狽又糊塗的人,值得誰的堅持?誰都不值得——我心裡都覺得他們奇怪,馨蘭怎麼會跟我好?雷耀怎麼會回頭找我?我什麼都不如他們,我什麼都給不了他們,為什麼還要對我堅持不放?我開始覺得他們比我更糊塗,絕對糊塗透頂——這種想法,竟讓我發笑,我無所忌憚、自暴自棄地在雨天裡,頂著個破塑膠布,哈哈大笑。我知道我現在不太正常,只要過了這段日子,卸掉心頭大患,我就能恢復正常。笑得太猖狂,手一發抖,大風把塑膠布也吹跑,掉到河裡,夠不回來。在瓢潑的大雨裡走著,那滋味真是滅頂般的從頭涼到腳,這下好了,可以不用躲著、避著、跳著、逃著了,我把手插著口袋,抬起頭,雨從頭頂灌到眼睛嘴巴,順著衣領,滾進身體,衣服也完了。淋吧、澆吧、下吧,反正也死不了人。耳朵裡嘩啦啦的都浸的水聲,眼睛睜不開來,被雨點打得疼,頭涼冰冰的,衣服都粘在身上,身上倒好象舒服一點,已經凍得冷嗖沒有感覺,反而能自由自在大步往前。鑽進自家巷口的時候,還是安下一點心。畢竟已經豁出去了,大踏步地挺起胸膛走了,被雨一澆,似乎煩惱都被澆沒了,是啊,也沒什麼大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