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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回打擊得我毫無喘息的餘地,但他還是做了。我只是單單不想讓他留下我一個人,在由初見他的自信,信誓旦旦和成功在握的說謊家,一步步褪變成為奢欲、貪婪、搜尋他一舉一動的醜陋,我看來是真的值得他去背棄。他離開我了,終於。我想除了熒幕,他也不會再給我見到他的機會。當初,是他在劇集裡的年輕一笑,沉迷了在片場打工的自己所有的執念,全部愛情,現在,我給他自由,我一切如他所願,我的幸福眼見著從指縫裡流走,我卻沒有一點辦法留住。1999年 4月10日 週一 多雲最近一兩年,我已經不寫日記。寫日記,本來就是女人乾的事情,我寫的也很傻,自己都不敢往回翻,過兩天,我打算把前面幾本日記都燒掉了。去年,竟然會喝酒喝到胃穿孔,還被送去強制治療。好象精神病人一樣,大家可能都覺得我變得有些不正常,以前我是滴酒不沾,只是後來——過幾個月,就會有喜事,住院的時候,認識了一位很可愛的護士,辮子長長的,眼睛笑起來會彎得像月牙,她待我很周到,我這麼老了,還是頭一次被女孩誇讚真人比電影裡的好看,開始我還以為她在開我玩笑,後來,她對我一直都很仔細。我有時候想,這樣也不錯。我還是把過去都忘了吧。我也不小了,再喝下去真的會翹掉——這是馨蘭對我說的話,她說的時候,沒有笑,眼睛瞪得滾圓,讓我想起了小時候養的小狗。如果娶了她,我的人生可能就會不一樣,會變好起來吧。要是一切都好的話,下週我就可以出院。1999年5月9日他出車禍了。我不知道,他怎麼樣。他還活著吧?報紙上也沒說他傷得如何,說是沒有生命危險。他不會有事,這兩年他都很順,他會沒事的,老天肯定會眷顧他這樣的人。沒事的。馨蘭當他是我的朋友,她一直在安慰我。她現在已經住在我家裡。我們就快結婚了。我徘徊在病房門口。我到底應不應該進去?我天性就是個優柔寡斷的人了,連進去、不進去都能猶豫這麼久!趁著夜深人靜,偷偷地像做賊一樣潛進醫院,連記者也熬不住一個星期的苦等而少了大半,我也不想被記者逮到,託了馨蘭的關係,我的探望正常又順利。除了我走到病房前,就頓時失去了進去的勇氣。可能會被嘲笑的,他要是瞪著我,嫌我煩,以為我又故意藉著探病名義來騷擾他,看他的人又這麼多,再怎麼我也是多餘的,我想來想去——我想,他無論傷得怎樣,都不會想見到我,除非他被撞壞了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