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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大明昨天受驚嚇,夜裡沒睡著,連著挨兩腳,身子一個趔趄,整個人往前摔去。吳梁氏嚇一跳,慌忙扶著他,“大堂伯,別,別打了,我們知錯了,以後不敢了!”“是麼?”對方不信,突然板起臉,“吳大明,我問你,以後可再把你叔叔嬸子的話當成聖旨?”“咋說話咧。”村長遠遠看到他動腳特意走慢一點,也是覺著吳大明欠教訓,“她吳賴氏是誰!?她的話是聖旨,她有多大臉!”“村長?”吳大明一聽這話下意識想反駁,村長睨著他,“想說啥?告示上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以後誰敢再犯,”看向吳大明夫婦,“我綁他去見官!”這邊話音剛落,吳老漢和吳賴氏來了,他們剛走近一點,所有人往後退幾步,好像他們身上有瘟疫。吳賴氏出名的得理不讓人,無理攪三分,見此受不了,“你們幹啥?打小五的人是大明,跟我可沒關係。你們要找就找他去!”昨天兩個秀才來貼告示講解上面的內容時,特別批評了吳家村眾人,這才有“堂伯怒踢吳大明”。而吳大明從眾人的話中聽出大概,吳賴氏一出口,他便說,“嬸子,昨天是你說三郎欺負大胖,我——”“別胡說八道!”吳賴氏打斷他的話,“我啥時候這樣講過。我明明說三郎和大胖兩個孩子玩鬧,你說三郎走得時候是跟你說,他去縣裡做工,你一聽他在縣裡玩就老大不樂意,你們啥時候去找的三郎我哪知道,跟我有啥關係!”吳大明不敢置信的看著她,彷彿 兇案現場三郎收拾好海鮮差不多到飯點了,做好飯還不見人回來,在小五的目光催促下,三郎半推半就到街上買個大大的食盒,又租輛驢車,出發去韓大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