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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是因為不洗乾淨,鳳凰會攆她……因為鳳凰性高潔,討厭髒兮兮的東西,要是她這麼蓬頭垢面,鳳凰一翅膀就把她掀翻……當然,這一切都是凌天清的臆測,她對救命恩……恩鳥,十分的尊重和喜愛,喜歡的已經超過了動物界的兔子。空中,傳來清脆的鳥鳴,鳳凰啼聲,整個孤絕山都能聽到。一隻五彩斑斕的大鳥,從空中振翅飛過,帶起一股大風,鳴叫著落在山泉邊,似乎知道凌天清來了。在參天蔽日的山林樹木中,凌天清並不知道自己被一雙眼睛盯著。凌謹遇站在樹枝上,穿著青色雲錦,被茂密的樹葉擋住身形,他靜靜的看著泉水裡與鳳凰嬉戲的少女,胸口一陣陣的痛。三個月,凌天清進入孤絕山九次,他跟在後面,看了她九次。每次看著她脫掉破破爛爛的衣服,在泉水裡將自己洗的乾乾淨淨,他總是有鳳凰涅盤的錯覺。正文 愛的卑微看著她和鳳凰在一起,笑得那麼開心放肆,彷彿所有的陽光都在她的臉上綻放,凌謹遇的心,就會很難過。因為在他的面前,凌天清這樣的笑容很少很少。只有那段時間,她自以為找到了幸福,每天在他處理完公務的時候,給他說許多無厘頭的笑話,觀察著他的臉色,見他開心了,才會這麼明媚的笑。終於徹底明白,為什麼自己的小王后會在日記裡寫著,她愛的那麼卑微。這就是卑微,連微笑的時候,都要看著他的臉色。連想要抱抱的時候,都要徵詢他的意見……看著她套上短褲t恤,隨便紮起頭髮,坐在石頭上抱著鳳凰的脖子,凌謹遇真希望自己成為鳳凰,給她無言的依靠。“你的傷完全好了呀。”凌天清一開始不敢進山,因為怕凌謹遇的人還在搜孤絕山,直到半個月後,從小乞丐那裡確定孤絕山附近撤了御林軍,才敢溜進來看看鳳凰的傷勢。摸著鳳凰的右翼,傷口上的的羽毛還沒有長以來,但是疤已經自然脫落,看上去完全好了。鳳凰撲閃著翅膀,鳳眸精光四射,溫柔的看著她。凌天清被它的翅膀一扇,差點又掉下水中,抱著鳳凰細長的脖子,咯咯的笑了起來:“好鳳凰,我給你帶好吃的了。”從乞丐包裡掏出一個小瓶子來,凌天清一直以為鳳凰是非練實不食,非醴泉不飲,誰知道有一次她帶錯了酒,帶了紅酒給它的翅膀消毒時,鳳凰居然對葡萄釀成的液體很有興趣,啄飲了葡萄酒。自那次之後,凌天清每次來,都會帶著一點葡萄酒,給鳳凰喝。還有那個怪老頭,也是對葡萄酒上癮,只要賄賂點紅酒,怪爺爺什麼都會幫她做。鳳凰高興起來,會翩翩起舞,也會帶著她飛遍整個孤絕山。凌天清真想在靈樹下搭一座茅屋,和鳳鳥相伴,松花釀酒,春水煎茶,多美好的神仙日子。只是,她怕哪一天凌謹遇來狩獵,把自己給獵著了……凌謹遇一直站到了日落,等凌天清被鳳凰馱到了叢林邊,他才尾隨著凌天清,一直走到那座破廟邊。凌謹遇不知道想過多少次,自己如果突然出現在她的面前,凌天清會是什麼表情。驚慌失措?驚恐萬分?魂不附體?她一定會驚慌恐懼大於喜悅。是的,他的王后根本不願意回來,如果她想回去,只要跑去王宮門口,或者隨便攔住一個官兵,都可以帶她回來。不,甚至不用她走,只要她有這個念頭,自然會有人接她。可是三個月過去,她沒有一絲回來的打算,每天活的開開心心,風生水起,比在他身邊不知道快樂多少倍。這樣的小王后,他怎麼把她接回去?目送著凌天清走到自己安排的眼線中,凌謹遇鬱郁轉身,在夜色中,鑽入一輛馬車,往王宮的方向緩緩駛去。-------------------------------------------------------夜晚的怡紅院,非常的熱鬧。那些富二代,官二代,暴發戶,生意人,走卒販夫,全都聚集在這裡。嬌聲婉轉,香風陣陣中,有個圓頭圓腦圓肚子的猥 瑣老頭,坐在後院的上等房間裡,正在品著顏色鮮紅的酒。“這個口感有點澀,釀的時間太短了吧?”胖老頭一邊品酒,一邊挑三揀四。“因為時間長點的酒,全被你偷喝光了!”桌子邊坐著一個俊俏白皙靈氣四射的小少年,面前擺著很多的瓶瓶罐罐,不知道在研究什麼,低著頭說道。“別這麼說,爺爺我從來不偷不搶……”“不偷不搶,只是喜歡順手牽羊而已。”凌天清淡淡笑著。凌天清自從離開王宮之後,似乎一夜長大,很少再有以前那股天真的勁兒。胖老頭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圓圓的腦袋,笑得很尷尬:“小雨,那佈告上的聖旨是真的……你不會想去劫刑場吧?”“別亂說話,我可不想被官兵捉去。”凌天清笑容微微一凝,低下頭繼續配著白色的粉末。“那溫寒不會真的是姘 頭吧?”胖老頭不死心的問道。“爺爺,我不喜歡男人。”凌天清頓了頓,終於說道。“你原來喜歡女人,難怪這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