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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雷諾斯你到我宮裡來一下,亞蘭你回去,今天是事不要對任何神魔說起,聽到了嗎?還不快走!&rdo;一直到他們出去我都沒有抬頭,他們看不見我的表情,只能看見我無聲的淚水一滴一滴地落在了地上。等他們走後,我想了很久很久。與其被那些神魔發現這醜陋的習慣,而成為流放的皇族。倒不如我自行消失。我不想成為家人的恥辱。因為我嗜血,而吸血族是就連人類也唾棄的卑賤族類,我不能讓皇室蒙羞。我已經決定了,反正我幾乎不在公眾場合露面,外界也只是傳聞在神宮深處住著一位體質虛弱的皇子罷了,我的消失也不會給皇室帶來什麼損失吧!我帶了一些寶石和一些衣物,把我烏黑柔順的長髮用頭巾包了起來,在扣上一頂帽子,換了一套神侍官的衣服,看起來就像是出宮辦事的。趁著宴會還沒有散去,神魔們的注意力都在神殿上也沒有誰會注意到我,我很容易就離開了神宮。我已經想好了,找一個荒涼的地方,等我下一次渴血而得不到滿足是就會慢慢的死去。我不是一個天真的神,神魔自來都是以力量來決定一切的,而我很清楚,以我的體質和法力去哪裡都無法生存,我也想過去人間,但我的尊嚴無法忍受被人類誤認為是吸血族後,被他們的魔法師或英雄殺死。多可笑,我做為一個神,法力竟然連一個人類的高階魔法師都不如。像我這種神,除了找個隱蔽的地方孤獨的死去,就在也沒有比這更好的結局了。我甚至希望在我的身體化為灰燼之前都不要被發現。還好我經常被父皇關在圖書館裡思過,所以雖然我從沒離開過神宮,卻對天界的地域和種族關係非常清楚。我沿著記憶中的黑森林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不斷有神魔和我搭訕,有的很難纏,有的則更加露骨,直接問買我需要多少寶石。還好每到這個時候都有所謂的英雄見義勇為。我知道我的相貌很美,以前只要是見過我的神官都會這麼說。可我卻一直不這麼認為,只有像哥哥或弟弟那樣才能稱只為美吧!兩天後,我已經離開了神都,由於我走的時候在臥室的門外貼了一張字條,告訴他們我需要安靜,別來打攪我。所以現在整個神都還一點動靜都沒有。是誰說我笨來著,我只是不適合學法術罷了。其實我很聰明的,迪弗麗這麼多年來,不是一直被我吃的死死的嗎!出了神都就是各個神族的領地了,而黑森林則是偉大的創世神隔開神界和魔界的一條結界帶。那裡終年不見日光,死氣沉沉,就算進去了也會因為迷路而導致死亡,而最可怕的是,黑森林是一旦進入就任何魔法都不能在使用了。所以從來沒有神魔們願意走進那裡,而那裡就是我的目的地。我在神都花了五顆上等寶石買了一匹稀有的溫順飛馬,價錢是貴了點,但是它的速度和耐力在神獸中是數一數二的。而我的能力也只能駕御這樣性情溫和的神獸了。我要儘快在他們發現以前走的越遠越好。而且我還要穿過好幾個神族領地,有些族長是見過我的,我必需避開他們。而天空是我最好的選擇。我白天駕御飛馬在天空中飛行,夜晚在隱秘的森林深處過夜。直到第七天,我從神都裡買的乾糧都吃完了,所以我帶著飛馬在一個較繁華的小鎮降落了,其實這裡已經離灰森林不遠了。直要再走一個白天就到了。我把飛馬栓在離小鎮不遠的的一顆大樹上。獨自進了城,一切還算順利,除了……我騎著飛馬繼續往黑森林的方向去,飛馬因為負重太多,所以飛的很慢。我無奈的看著坐在我前面,一個天使翼族的小姑娘。她和我一般大,胸前吊著兩條亞麻色的大辮子,臉上還有很多雀斑,甚至連可愛都算不上。我不知道為什麼要撿這個大麻煩,是因為在她身上看見了我的影子嗎?我買完乾糧本來立刻就要離開的,可出城的路卻被一群混居的下等神給堵住了,我只好拼命往裡擠,擠進了才知道,是販賣神奴。其實這是很正常的事情,能力低下的小神族或者是帶罪的神魔都可以被販賣。而一個白色帶翅膀的瘦小身影卻引起了我的注意,到不是她有多迷人,而是她的價錢低的簡直不可思議,就連她旁邊一個斷了一條腿的劍士都比她價高。我打聽之後才知道,那個天使翼族的神奴是被自己的父母買掉的,因為她體質太過柔弱,什麼都做不了,而且連一點法術都不會,甚至連飛行都不會,她的翅膀只是個沒用的裝飾品,又沒什麼姿色。所以只要一塊糕點就能把她買走。真可笑,我手上剛好拿著一塊糕點。那個神奴販子看見了,以為我是要買她,高興的就差倒找我一塊糕點了。我看了看交到我手裡的鑰匙也有沒否認,給了糕點就拉著她的鏈子就走了。離開小鎮後,我就把她的鎖鏈開啟了,我給了她自由。可她還是跟著我,我又不能帶她一起走,於是又給了她幾塊寶石。那些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