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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餘樂樂笑,連海平開啟一瓶礦泉水,示意徐茵遞給餘樂樂喝。餘樂樂躺著喝不到,連海平走到她身邊,俯下身找到床下的把手,搖幾下,把床搖高。餘樂樂半倚著,終於長舒口氣,伸直右邊的胳膊動一動,一邊喝水一邊開玩笑:“那就不是豬,是睡美人好了。” 沒等徐茵說話,連海平先一本正經地開口了:“請你不要侮辱睡美人,我小時候很喜歡她的。” 餘樂樂終於笑出聲。 11-2作者有話要說:終於的終於的終於……偶飄回……看過親們的留言,相當感動的說。我本來以為這種小說只有自己會喜歡——我仍然喜歡那些含蓄的情感,彷彿青時代最單純明媚的朵。所以,為知音而書,相信親們同樣會擁有好真純的愛情。說分手,就分手了。其實自己也覺得突然,按理說該再來點糾纏什麼的,可是當時考慮了很久,還是決定這樣寫:一是為了進入小說以分手為主體的“下篇”,保持結構上的獨立;二是為了人物格使然——或許我身邊這樣的孩子和男孩子太多,所以對於他們這樣的人,只能說,在當時情況下,分手是無法迴避的選擇。這只是他們,未必是你我。我始終堅信,每一段愛情都有它的曼妙之處,哪怕放手,仍需感恩。最痛苦的自然是分手的剎那,此後愛情是傷疤,時隱時現地疼。我很喜歡自己當年的那篇《愛情在南我在北》還有《七點想念八點懷念》,愛過的人、失去過愛情的人,或許都有這樣的心緒吧。你我皆凡人,哭過笑過不甘心過,有些歷程同樣走過。可是,仍然要好好地活——假使可以更加意氣風發,這世上,便沒有真正的句號。 似乎很久都沒有這樣笑過了,因為生命中所有的陽光都被他帶走了,哪裡還可以笑得出來? 當然也很久沒有好好睡覺了,因為只要一閉眼,就可以看見他的面容,聽見他的聲音,記得他說過的話。他說:樂樂,你現在真的沒有話要對我說了麼? 他看不到,她咬緊嘴唇,把所有想說的話都嚥下去,把所有的挽留和捨不得都咬碎,生生吞進肚子裡。她什麼都不能說啊——說了,她會回頭;說了,他會不走。 所有這三個月的煎熬,不過是為了今天這一刻的到來麼,雖然心裡一次次排斥這個時刻的降臨,可是這卻是她的初衷不是麼? 千言萬語,卻只能答覆他:我很累。 他終於說:我知道了,那……我們分手吧。 一道晴天霹靂毫不留情地砸在她頭頂,她感覺喉嚨裡湧出鹹而腥的味道,似乎一張口就要噴出鮮紅的血來。 然後,她聽到他說:你,多保重。 多保重。 這是他留給她的最後一句話。也是三個字,可是以前,她都會逼他說“我愛你”。 那時候他不好意思在宿舍裡說這三個字,她卻偏偏裝作手機訊號不好,一遍遍大聲催他:“大點聲,我聽不到!” 他被逼到無奈,只好笑著說:“我恨你!” 他的聲音好大,她愣一下,幾乎笑傻掉。 可是這些,從此以後,便都是回憶了。 那天,他沒有說“再見”,似乎隱約記得他說過:再見,就是再次相見,如果不愛了,再次相見就是尷尬,所以,分手的時候不可以說“再見”。 當時,他們好像是一起去看電影,看到電影裡的男女主人公分手。高高的橋上,身邊是車來車往,男主人公對女主人公說:不要再見了。 ——那麼,許宸,我們從此以後,是不是就不要再見了? 明明這是我自己選擇的道路,可是許宸,為什麼我只要一想到再也不可以見你、再也見不到你,我的心臟就爆裂一樣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