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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酒吧,每次都要換一家,一心喝遍南街的架勢,而且還有理論,說是‘有比較才有結論’。其實,我猜她泡吧根本不是因為喜歡,而是為了增加談資,向同伴炫耀。” 小宛點頭:“這就叫小資吧?我也有好多這樣的女朋友,小資現在很流行呢。” 張之也捶胸頓足地嘆氣:“就是‘小資’這個詞兒害慘了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虛榮女子!要麼富要麼窮,都還好辦,最怕就是這種明明窮卻偏要裝闊弄得兩頭不著調兒的半拉資本主義,活活把人給急死。所以,後來我再也不肯陪薇薇恩泡吧,怕她交男朋友也像逛酒吧,‘有比較才有結論’,保不定什麼時候我也淪為她的談資之一。” ←虹←橋←書←吧← 第17節:第一樁謀殺(3) 小宛笑起來:“別誇張了你!” “這叫誇張?告訴你吧,薇薇恩喜歡泡吧的真正緣故,其實我也早猜出來了,就因為南街的老外特別多。” “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釣凱子’的意思唄。三里屯靠近使館區,薇薇恩是想在這裡遇到一位溫莎伯爵呢——可惜溫莎沒等到,卻遇到一茬又一茬的美國醉漢。他們比她還窮。” 小宛又一次大笑。 張之也受了鼓勵,更加誇張地感嘆:“不過這倒有個好處,就是培養了薇薇恩的愛國自尊心與民族自豪感。她呀,是那種不見兔子不撒鷹型的,從來不會輕易對老外假以顏色。而且可以一眼分辨出他們的貧富。” “這麼厲害?” “那是。就憑這一點,無論怎麼說都比她那些一聽洋文就犯暈的女伴強。” 小宛笑得腰都直不起來,搡張之也一把:“哪有這麼糟蹋自己女朋友的?” “我可不是背後說人壞話,當面我也這麼寒磣她,她才不生氣,還以為我誇她呢。”張之也不在乎地笑,“我們是青梅竹馬,從小就是一對兒,後來越大發現性格越不合,就友好分手了,不過到現在也還是朋友。” “她真瀟灑。” “那是。要說薇薇恩,還真是比一般女孩多姿多彩,可惜不是我喜歡的那一型。” “你喜歡哪種型的?”小宛話一出口,已經後悔了,臉一層層地紅上來,恨不得把問句收回。 果然,張之也很勇敢地盯著她,眼也不眨地表白:“是你這種,又古典,又現代,又活潑,又文靜,又大方,又羞澀,又……” “好了好了,別說了,把我說得像怪物,四不像。” “我就是喜歡四不像。”張之也伸出手,輕輕握住小宛的手,“無論你像什麼,我都喜歡。你喜歡我嗎?” 小宛的頭低得更低了,臉上熱熱地滲出紅來,紅得要漲破面皮了,聲音比蚊子還小:“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