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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我而言,沈曹與張愛玲已不可分,與我的理想意念已不可分。對他的感情,不僅僅是愛戀那樣簡單,更是一份對理想的追求。然而當他打來電話的時候,我還是違心地說:“這段時間,我很忙,大概沒機會見面了。”午餐時,老闆滿面春風地叫我一起下樓,席間免不了提起沈曹。阿陳眼神閃爍地暗示我,沈曹一早有同居女友,是個小有名氣的攝影模特兒,上過多家雜誌封面的,兩個人由工作拍檔發展到床上對手,已經好幾年了。我不知阿陳的話有幾分真,理智上告訴自己,攝影師和模特兒,天經地義的一種戀愛關係,多半是逢場作戲吧,沈曹條件這樣優秀,足跡飛越歐亞兩陸,風流些也是難免的,總不能讓他青春歲月閒置十數年來等我出現。我還不是早有子俊在先?而且,有婚姻生活的上海男子難免沾帶些廚房氣,要麼酒足飯飽舒適慵懶如老闆,要麼含酸帶怨侷促委瑣如阿陳,斷不會如沈曹這般瀟灑。然而心裡卻仍然不能不在意,沉甸甸彷彿裝了鉛。又不能去問沈曹。交往到這個階段是最尷尬的,初相識時打情罵俏賣弄聰明,說什麼都是情趣。一旦雙方動了真情,反而僵持起來,說話舉動都像做戲,客套得欲假還真。話來話去,總是說不到重點,直接打問人家三十年過往經歷,未免交淺言深,恃熟而驕。不問,卻終是掛心。胡蘭成回憶錄《今生今世》裡說張愛玲自與他交往,“忽然很煩惱,而且淒涼。女子一愛了人,是有這種委屈的。她送來一張字條,叫我不要再去看她,但我不覺得世上會有什麼事衝犯,當日仍又去看她,而她見了我亦仍又歡喜。以後索性變得天天都去看她了。”這樣的委屈,我竟然也是一樣的。莫非,是想天天見到沈曹?胡蘭成那個人,實在太懂得女人的心,怎怨得張愛玲不為他煩惱,為他傾心,為他委屈,甚至送他一張照片,在後面寫著:“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寫出這樣文字的女子,是尤物;辜負這樣女子的男人,是該殺!然而胡蘭成又說:“我已有妻室,她並不在意。我有許多女友,乃至挾妓遊玩,她亦不會吃醋。她倒是願意世上的女子都歡喜我。”我驚心於張愛玲的大方,抑或是一種無奈?然而那樣的瀟灑,我卻是不能夠,我要的,是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愛,不能攙一點兒假。阿陳忽然停下咀嚼,盯著我看。我被盯得莫名其妙,只好也瞪著他。阿陳大驚小怪地說:“錦,你真是太貪吃了,吃西餐呢,一定要斯文優雅,你看你,湯汁淋漓的,這蛋汁灑得到處都是,真是太失禮了。要是帶你出去吃大餐也是這樣,可怎麼見人呢?”老闆受到提醒,也好奇地抬起頭來,看看盤子又看看我,笑嘻嘻好像很有興趣的樣子。我哭笑不得,捧著一份三明治夾蛋不知吞下去好還是放下來好。在兩個大男人挑剔的注視下吃東西,真怕自己會得胃結石。然而這還不夠,阿陳還要回過頭對著老闆更加親暱地嗔怪:“您看阿錦,年輕輕的也不知道打扮自己,天天一件白襯衫,少有女孩子這樣不懂得穿衣裳的。”我嘆息,踩吧,踩死我吧,下一步他大概要批評我的口紅顏色了。可是如果讓我順應他的品味去搽那種薰死人的香水,我寧可停止呼吸。這頓便餐吃得辛苦之至。回到辦公室,我衝一杯咖啡狂灌下去,狠狠吐出一口氣,才覺呼吸順暢。正想再衝第二杯,猛地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差點沒讓我把剛喝下的咖啡噴出來——沈曹來了!怎麼也沒想到沈曹會不避嫌疑地——不,豈止是“不避嫌疑”,根本是“大張旗鼓”,“明目張膽”,“招搖過市”,“惟恐天下不亂”——闖到辦公室裡來約我。他甚至不是在約我,而是直接下命令。他找的人,是阿陳:“我可不可以替顧小姐請半天假?”阿陳嚇一跳,趕緊堆出一臉諂笑來說:“可以,可以。當然,當然。”那樣子,就好像舞女大班,而我是他手下隨時候命出臺的紅牌阿姑。我總不成在公司裡同沈曹耍花槍,而且也不願再看到阿陳在言不由衷地恭維我的同時害牙疼一樣地咧著嘴噝噝著,彷彿很為沈曹居然會看上我這件事感到詫異和頭疼。是有這種人,巴不得將別人踩在腳底下,看不得手下有一星半點得意,看到別人中獎,就好像自己腰包被搶了一樣。最好別人天天大雨傾盆,只他一人走在陽光大道。拎了手袋出來,心裡又是懊惱又是驚奇,藏著隱隱的歡喜與心痛。一進電梯沈曹立刻道歉:“對不起,我沒有別的辦法約你。”我張了張口,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見到他,才知道我盼望見面,盼得有多辛苦。但是,這樣霸道的邀請,我總該有點生氣吧,不然也顯得太不矜持了。然而還沒來得及打好腹稿興師問罪,沈曹已經轉移話題,他心儀地看著我,由衷讚賞:“自從所謂的‘波西米亞’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