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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那封信,寫於一九四七年。 一九四七年,那便是我想去的年份了。 彼時的張愛玲,在明明白白地面對了胡蘭成的負心之後,卻還是要忍辱負重,“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才終於痛下決心寫了這封絕交信。當時的她,是如何思慮清楚的呢? 信中的“小吉”,指的是時局動盪,日本戰敗,國民政府全城搜捕漢奸,胡蘭成當時四處逃亡,十分狼狽。那時的張愛玲雖然實際上早已與胡蘭成分開,卻不願意在這種時候絕情分手,故一再延俄,寧可受池魚之災被時人誤會遷責,也要等到胡蘭成安全後才致信正式離異。這樣的一個女子,在政治上也許糊塗,然而在情義上,卻不能不令人讚佩。 後來她去了美國,後來她再婚,後來她孤獨地死在異鄉。其間,一直拒絕再與胡蘭成相見。她說她把他忘記了。 她把他忘記了。就像我多年後也會忘記沈曹一樣。 曾經的傷害,彷彿面板被刀子尖銳地劃開,塞進一枚硬幣,然後慢慢地發炎,化膿,經歷種種痛苦折磨,終於結痂,脫痂,癒合,長出新的皮肉,並經過日曬雨淋,使那一寸面板完全恢復如初,再不見一絲傷痕。 所有的痕跡都被抹煞了,面板假裝忘記了一切,可是肉體記錄了一切,血脈深處,埋藏著那枚硬幣,每一次血液迴圈,都從它的身側經過,都將它重新複習,然後帶著它的氣味流遍全身,滲透每一寸肌膚每一縷神經末梢。直至呼吸也帶著記憶的味道,帶著難言的痛楚,就好像早晨刷完牙後,會撥出牙膏的味道一樣。 是這樣麼?是這樣麼? 即使他真能做到那樣 我想見張愛玲,我想面對一九四七年的她,問一聲:你後悔過麼? 再見沈曹時,恍如隔世。 他去南美拍片,剛剛回來,說:“我聽說你辭職,立刻就趕來了。是阿陳那小子得罪你?我把他的頭擰下來做成足球送你可好?” 但是這笑話並不好笑。而且即使他真能做到那樣,我也不會覺得開心,因為那樣的話,阿陳的話就得到了驗證:我是由沈曹罩著的。 我搖搖頭,說:“和他無關,是我自己情緒不好。” 沈曹體諒地問:“發生了什麼事?” “我外婆去世了。”我說,聲音忽然哽咽。 “原來是這樣。”他恍然大悟,“上次在常德公寓和你分手,第二天你便告失蹤。接著有天回家,我聽到了你給我的電話留言,可是光叫我的名字,卻不說話。你知道我有多著急!第二天我就去辦了來電顯示。可是你又不再打來了。偏偏我又有新工作,趕著上飛機。在南美,隔著千山萬水,錦盒,我真怕再也見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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