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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我去跟志軍說一聲。”姜可可不說話,懷疑地打量著林思然,想確認她是不是在撒謊,還是別有什麼目的。“你希望我們去?”林思然笑,神情不變,“我當然希望了,你是我表妹嘛,如果你跟江知青真在一塊,那我們四個去吃頓飯是應該的。”“好。”林思然笑著的臉再次一僵,隨即恢復,“你們真在一起了啊?剛剛不是還否認嗎?而且我記得你以前挺不喜歡江知青的,怎麼在一起了呢?”“你也會說以前,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就像你一樣,以前我媽媽還說你是重親情會照顧妹妹的人,現在我倒是沒怎麼看出來。”林思然一怔,張開嘴像是想說什麼,不過姜可可沒給她這機會,“好了別說了,我答應了,我去跟江寄餘商量,商量好了就告訴你們什麼時候有空。”說罷轉身回了屋。而林思然還是愣在原地,維持那種愕然的表情,好一會才恢復正常,眼裡多了一絲冷漠。是,上輩子她是個重親情會照顧妹妹的人,可是換來的又是什麼?親情算什麼,人最在乎的應該是自己,這輩子,她就想為自己而活,就想活的精彩活的像樣!——“江寄餘,關於林思然的玉佩空間,我有個新的計劃……” 四人行隔了幾天, 在方誌軍探親假結束回部隊之前,姜可可幾個人終於約到鎮上去吃飯。那天江寄餘和方誌軍各自借了一輛腳踏車回來,為了不在村裡引起熱議, 他們到山道上等姜可可和林思然過去,再各自載著‘物件’去往鎮上。這個年代的腳踏車是前面有條大橫槓的那種, 而且坐墊比較高, 大長腿騎車很有優勢。正好江寄餘和方誌軍都是個高腿長的, 只是一個看起來比較清瘦, 一個看起來比較壯實, 個頭倒是相差不大。姜可可這還是第一次坐江寄餘的腳踏車後座,不、應該說是第一次坐喜歡男孩子的腳踏車後座,穿書前沒有這機會, 沒想到來到這七十年代還能趕一回潮流,來之前還特意打扮了一番, 差點把衣服都翻了個遍, 然後深刻地體會了女孩子永遠缺少一套衣服是怎麼回事。最後三挑四挑, 還是穿了一件鵝黃色的布拉吉,這顏色很挑膚色, 不過她本來就白, 又有金手指加持,穿這顏色顯得特別明媚漂亮,她還編了楊桃辮, 頭髮中分兩側編成三股辮子, 露出了整張白嫩好看的小臉蛋, 腳踩著小白鞋,再挎著個斜挎包,整個人顯得青春又靚麗,就是一身紅裙子小皮鞋的林思然都沒有她來得抓眼球。林思然看見江寄餘和方誌軍第一時間視線都是落在姜可可身上的時候心裡狠狠慪了一口氣,然而卻不能表露出來,在方誌軍面前還要端著。不過方誌軍只是看了一眼就挪開視線,這讓她好受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