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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要查打黑背後的護黑人員,也就是查剛打黑以後的警察們。
這也太快了吧!案件要是牽涉更多,在法定期限內公訴不走,也是違法。
連振高終於說話了:“剛才大家都聽了著個錄音,為什麼讓大家聽這個,你們都參與了錢三毛團夥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對錢三毛案件很是瞭解,不知道大家發現沒有,這個團伙涉案人員雖然多,但是關鍵的幾個人物一直外逃。案件涉及的罪名多,但是重罪證據缺失,形不成證據鏈條,厚厚的案卷,到最後的審判,十年以上的重刑犯沒有幾個,所以,我們要充分行使檢察職能,追捕追訴,組成追逃小組,抓獲漏網之魚。”
與會人員默不作聲,這不是和公安作對嗎?在坐的除了連振高,其餘的都是東陵本地人,以前和公安關係都不錯,好多人和公安幹警是親戚朋友同學。拋開這些關係,公安抓不到的人,檢察院抓捕更困難,檢察院親自奮戰普通刑事案件一線,和檢察機關的初衷背離,出力不討好。
一名副檢提出了不同意見:“連檢,我們警力有限,經費有限,如果認定公安起訴過來的案子有餘罪漏罪或者證據不足,應該退回補充偵查。如果發現警察有徇私舞弊,充當保護傘的行為,應該把線索移送紀檢委初查,有證據構成犯罪了,我們再進入司法程式不晚。”
連振高氣的,你這個老副檢,真是該退休了,你是真的不懂,還是假裝不懂,錄音上你們聽得清清楚楚,非要我把話挑明?一拍桌子:“你這是不負責任,沒有一點正義感,使命感。按你說的依照程式辦理,黃瓜菜早就涼了。咱們就是要打他們個措手不及,第一時間掌握證據,第一時間打掉保護傘,打黑與打傘同時進行!”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