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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日記本。
從青澀稚氣的十五歲到初初長成,在實驗室裡獨當一面的二十二歲,七年時光,兩千多個日夜,每一天的日記裡都會出現沈眷兩個字。
“等我長大,一定要娶她”這是十五歲的顧樹歌,字跡張牙舞爪。
沈眷看得不由自主地笑,字裡行間都是瑣瑣碎碎的校園生活,時不時就會加一句姐姐喜歡,姐姐不喜歡,姐姐知道了會怎麼樣之類的話語。
“姐姐在書房忙到好晚,她趴在辦公桌上睡著了。她在燈下真好看,我差點偷親了她。我想擁有她。”這是十六歲的顧樹歌。
怎麼小歌那時候這麼霸道。沈眷笑意越來越深,像是返回到了那一年,那一年風很輕,夜很美,少年的小歌朝氣蓬勃,她的目光始終清澈而專注。
沈眷笑著,眼淚卻落得更加厲害。
天黑了,她抱著日記,回到了公寓,她坐在書桌後,開著檯燈,一個字一個字地往下讀。
日記一本比一本厚,長大一些的小歌,話語也多了,有時顯得還有些囉嗦,卻囉嗦得很可愛,她試圖描繪她看到的雲,試圖形容春天校園裡泥土摻雜著樹葉的香味,試圖把她對她的感覺比喻成春天的雨,夏天的風,秋天的晚霞和冬天的陽光下,放在窗臺上的一杯熱牛奶。
青春期孩子的浪漫在她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
“我才十七歲,可是每次看到沈眷,聽到她的聲音,感受到她的溫暖,我都擔心餘生太短,不夠我好好愛她。我要抓緊時間了,在沈眷的名字前面加上,我的”
沈眷彷彿能看到顧樹歌在寫這句話時,小憂鬱後的振奮地揮舞著小拳頭。
“我的沈眷。”她不由自主地念了一遍,這四個字如果是從小歌口中說出,一定很讓人沉淪吧。
這樣開心而充滿希望的日子一直到了十八歲的秋天,一行行的句子觸目驚心。
“我打算明天和沈眷告白,她一定會很驚喜。”
“我偷聽到了哥哥向沈眷求婚。她不是我的了。”
“我只能離開,我沒有別的選擇。可是沈眷會傷心的吧,她對我這麼好,我對她產生了非分之想,到頭來還要用她的好來傷害她。我真討厭我自己。”
日記上有淚痕,字跡洇開又幹了,幾個字化成了一團,辨不出來,只能從上下文推測是什麼字。
沈眷想不到竟然是這樣,她把那段日子的日記又看了一遍,把日期一一對起來。那段時間,顧樹歌驟然的冷漠疏遠外清晰起來。
沈眷自虐一般地反覆回憶,顧樹歌的容顏在她記憶中活了過來。
她坐在她對面,眼睛不看她,只是渾身都像外疏離。那時她以為是她偷吻被小歌發現了,她不能接受,所以遠離。現在想起,小歌極少幾次與她目光觸上的時候,她眼睛裡的情緒分明是滿滿的委屈。
可是她卻沒有發現。
遲到的發現,帶來的僅有悔恨,她什麼都彌補不了。沈眷肝腸寸斷。
這天晚上,她在夢見顧樹歌,就不是她年少時的樣子了。
她變成了車禍後的模樣,臉都撞爛了,血肉模糊的看不清容貌,可她的眼睛還是那麼清澈,她含著眼淚,委屈地說“現在你知道了吧,我一直都喜歡你。我們錯過了四年。”
她變成面目全非的樣子,卻還是乖得讓人心疼,委屈都不敢大聲。
沈眷驚醒過來,心痛成了深入骨髓的懊悔。
懊悔是世界上最無奈最無解的事,它讓人痛徹心扉,卻無能為力,像藤蔓越纏越緊,像是烈火把她餘生所有的快樂都燒成了漫天的灰燼。
如果沒有這四年錯過,她們現在會是什麼樣沈眷忍不住去想,越想千瘡百孔的心就越是痛到麻木。
她就這麼坐了一夜,她的目光落在剩下的日記上,她想,等事情全部結束後再看吧,那時候,她就沒有牽掛了,就可以慢慢地瞭解小歌這四年是怎麼過的。
到天明,她的眼睛裡全是紅色的血絲,可是沈眷竟然還是感覺不到累,感覺不到困,身體像是被遮蔽了所有的感覺,變成了一具無知無痛的軀殼。
沈眷收拾起顧樹歌的東西。
這些東西現在有了一個新的統稱,叫做遺物。
沈眷把顧樹歌的遺物分類,一件一件地安置到箱子裡。她收拾得很仔細,一雙襪子,一個杯子,一塊毛巾,一支鋼筆都沒有遺漏,全部歸置地整整齊齊。
雖然顧樹歌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