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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從這一天開始,溫木怕黑了。
他在夜裡連滾帶爬,哭天喊地。
沒人聽得到,所以人都休息了。
那年的冬天是真的冷啊——
冬天的夜晚是真的長啊——
他在書上看到過,賣火柴的小女孩也是死在冬天的夜裡。
他覺得自己可能也要死在冬天的夜裡了,唯一的區別就是他連火柴都沒有。
他先是跑,然後是走,最後跌倒了又爬起來。
結果出口還沒找到,他就先遇到了一個少年。
約莫年齡比他小一點。
男孩兒看起來比他還要慘,趴在草叢裡,月光照在他水淋淋的腦袋上。
他走近了些才發現那不是水,是血。
空氣中瀰漫著血腥味。
少年頭上的血嘩嘩直流,流的滿臉都是,衣領浸濕了一大片,都被染成了鮮紅色。
他被嚇了一跳,沒見過這麼多血,差點控制不住的暈過去。
不知道這個人是醒著還是死了,眼睛半眯,渾渾噩噩的,一直盯著他看,也不說話。
溫木突然有個大膽的想法。
他要把這個少年帶到孤兒院去。
如果他救了這個男孩兒,那等對方醒後,他就可以拿著「救命恩人」的稱號去索要一些東西。
很簡單,他要一個朋友。
如果少年不願意呢?
說實話,溫木還沒有想到這個問題,可能是被瘋人院的瘋勁沾上了味道,他現在腦海中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帶這個少年一起走。
於是又很順其自然的,他廢了半條命把少年拖到那個牆洞口。
他覺得自己現在像個瘋子,不顧疼痛,一下,一下,又一下,狠狠用胳膊肘撞擊堵在洞口的磚頭。
他必須救活這個男孩兒,不只是救活,他還要讓貝格森留在孤兒院。
他像個出林的野獸,不知疲倦的嘶吼,手上的動作不停。
終於,大概是他的瘋樣也嚇到了上帝。
他破開了那些礙事的磚頭,與此同時,他的手臂血流不止,怎麼擦也擦不乾淨。
他的身上全是血,男孩兒身上也是。
他們的衣服髒兮兮的,但不知道是誰的血流的多一點。
他們都蹭上了對方的血,攪和在一起,就像一種詭異的,無聲的宣誓。
就好像在告訴全世界,他們在最倒黴的時候,很巧合的相遇了。
所以今後的每一天,他們都會在生命的長河裡拿著喇叭宣誓對方的重要性。
等他拖著不知是死是活的陌生男孩兒,爬到教堂的樓梯上時,米婭小姐差點現場昏暈過去。
男孩兒得救了,而溫木的胳膊也差點報廢,從此留下疤痕,時刻提醒著他那天的相遇。
兩個看起來比較可悲的少年就這樣在迷茫無知的年齡,不知天高地厚地活了下來。
他在醫務室包紮好傷口後就一直趴在少年的床前,期待著對方的醒來。
他連見面的臺詞都想好了。
——我叫溫木
——你叫什麼?
——咱們以後一起玩吧
等少年醒後,他將自己排練了幾百遍的臺詞念給對方聽。
但是隻唸到了第二句就戛然而止。
——你叫什麼?
——忘記了。
好吧,他覺得這個問題能解決,反正他的主要目的也是和少年交朋友。
於是他決定快點結束這個話題,進入下一句的主題。
——那我給你起一個好不好?
——好。
——你以後就叫……嗯……貝格……森?
——貝格森,好聽。
溫木尬笑兩聲撓撓頭,有些不好意思,他就是靈光乍現,胡亂起的名字,只不過是恰巧知道華語裡有森,林,木。
他覺得自己的「溫木」只有一個「木」,不夠霸氣。
所以貝格森的「森」有三個「木」,聽起來會更酷。
於是又順理成章的,他們成了彼此唯一的朋友。
他不知道貝格森是怎麼想的,但他對此表示很滿意。
他們一起睡覺,一起吃飯,一起讀書。
他們做什麼事都在一起。
連上廁所——
他抽了抽嘴角,忍無可忍。
「貝格森!!這種事就不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