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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風箏的人》書中有句話是這麼說的:
時間很貪婪——有時候,它會獨自吞噬所有細節。
就像瑪格麗和杜勒斯相遇在最倒黴的一個夜晚,他們身上掛著血和對權力的慾望,摻和著醜陋的人性。
這註定了他們二人會為此糾纏一生。
似乎從他們對上的第一眼開始,故事就已經有了答案。
他們從來不是什麼至善之人,也從不會為對方著想,愛情這種東西對他們來說是最廉價的。
時間很貪婪,它有時候會吞噬所有的細節。
他們在伯爵的遊戲中會互相搭著手一起走,會在對方遇到危險的時候拿起槍對準一切礙事的傢伙,也會在休息片刻的時候互相依偎在一起。
或許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他們一起攙扶著,掙扎著,費盡心思,拼盡全力,終於在身邊只剩對方的時候爬出了地獄,卻又在這個夜晚互相將對方置於死地。
他們一起登上了王座,被金錢和權利包裹著,被慾望和貪婪吞噬著,對於兩個從小苟延殘喘長大的孩子來說,沒有什麼比這個更美好的了。
這也致使他們忘記了曾經的那些同甘共苦。
也可能,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有記住過。
人是最感性,也是最複雜的動物。
他們可以互相恨著對方,也可以將對方當成踩在地上的工具,但有時候心裡還是會給自己一點催眠,會說:
「啊,他可能有那麼一個瞬間喜歡過我。」
「而我,可能也在某個瞬間喜歡過他。」
對瑪格麗來說,除了金錢與財寶以外,在這個冰冷的世界上,她終於找到了一點可以安慰自己的方法。
當然,這也只是用來給自己的惡行找個理由。
那些所謂的感情可能還沒有瑪格麗脖子上一串珠寶,杜勒斯兜裡一打賭幣,來的重要。
所以就說,時間這種東西很貪婪,它吞噬的一切可能有關愛的痕跡,到最後只給他們剩下了仇恨與猜忌。
因為瑪格麗最近又看上了一串藍寶石耳墜項鍊。
很漂亮,會在燈光的照射下閃出藍光,比深海的寶石都要來得美麗。
在那一刻,瑪格麗突然明白了,原來愛不愛什麼的,真的沒有那麼重要,現在的她更想要這條項鍊。
只有掛上了貴族小姐的身份,瑪格麗才有機會接近那條項鍊。
而這個充滿詛咒的家族,掌權者只能有一個人。
所以,瑪格麗幹掉了自己的丈夫。
她自始至終就是個瘋子,雖然她已經過慣了富裕華麗的生活,也對此產生了無趣和乏味,但貪婪是無止境的。
瑪格麗就是這麼一個人,她也從來沒有為自己做的事後悔過。
天仙子的花語是:「邪惡的心」。
從一開始,瑪格麗就已經是天仙子的主人。
這才是極惡之人。
是那種待在地獄也能優雅的跳一支舞的人。
一切的回憶如同一瓶氣泡水,打翻在地翻滾兩下,便消失在空氣中。
不再過多描述。
咚、咚、咚
所有的思緒再度被法院上的錘案聲拉了回來。
瑪格麗依舊倚坐在法院中央,穿著橙色的嫌犯服,目空一切的接受上帝的審判。
律師咳嗽了兩聲,法院的人群迅速安靜下來,於是他接著說:
「從屍體報告可以看出,杜勒斯脖頸的刀傷是新生的,距離死亡時間不會超過兩個小時,這說明杜勒斯先生並不是因爆炸的火災而死亡的,或許在爆炸之前他就已經被害了。」
「瑪格麗小姐,你當時就在現場,這又該怎麼解釋?」
「這不可能!!我沒有見過那把刀!」
女人的聲音再也沒了之前的冷靜,她扯著顫抖慌亂的音調大聲怒喊,似乎以為這樣就可以甩開這些罪名。
律師咳嗽一聲,厲聲道:「這不是您前幾天在交易市場購買的k729型號的短刀嗎?這邊還有交易記錄。」
接著再來一擊:「哦,對了,刀柄上的指紋——」
律師直勾勾的對上瑪格麗瘋狂暴虐的視線,勾唇道:「——也是瑪格麗小姐你的。」
怎麼可能——
這怎麼可能——
這把刀根本不該出現在這裡。
她當時殺害杜勒斯用的短刀應該早就化成灰了。
眼前這把精緻的短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