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收視率高吧,捱打換來的!管的比蜀黍還要寬!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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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爽,可還是選擇回答。
因為這是在鏡頭下:“秦醫生,雖然節目稱呼是調解員。”
“但我的身份還是記者,這是我的記者證。”
說著就從口袋拿出證件。
“那你既然是記者,職責應該是把事情,透過鏡頭髮給觀眾嗎??”
“為什麼有調解問題的權利,那不是隻有蜀黍才能做的事嗎?”
秦宮宇雙手叉兜,語氣冷淡的質問。
這年頭真是什麼事,記者都要摻和一手,管的比蜀黍還要寬!
“咳咳,秦醫生您誤會了。”
“記者的職責是將事件,播報給不知情觀眾不錯。”
“但很多時候的糾紛,都鬧不到需要喊,蜀黍來解決的時候。”
“我身為記者幫著調解一下,也不是什麼大問題。”王記者輕咳的辯解。
不過內心卻在暗罵:你個毛頭小子,哪來那麼多的事?
乖乖回答問題不就行了?
隨即又開口說話,想把話題拉回正道,回到下跪的梁總身上。
“他~”
但話依舊只是剛出聲,就被秦宮宇給打斷:“那也就是說本質上。”
“你是沒有任何權利,對雙方的矛盾進行調解?”
“既然如此,這件事是我跟他的事,跟你這個記者有什麼關係?”
這話算是直接掐住了,王記者的最要命的咽喉。
的確,雖然電視臺的欄目,叫:金牌調解!
而他們這群記者,在外面的時候也會,自稱為某某調解員。
可實際上他們本質,就是一個記者而已。
記者只有對事件的採訪權,並沒有任何對事件干涉權。
雙方的矛盾,衝突,他可以去了解,然後去將事情曝光。
但卻無權去幹涉,這屬於越權行為,人家能正當驅逐。
只不過之前的時候,調解的事件都是家庭瑣事,加上又披著電視臺的身份。
在面外調解的時候,一般人看到都心發述,自然不會去思考。
電視臺的(記者/調解員),他們到底有沒有權利,去調解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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