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可笑的“替天行道”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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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為了確保正常的教學秩序,避免影響學生的心理健康和人身安全,必然不會讓這群中老年婦女在校門口胡鬧。
學校保安驅趕不成,將有關情況彙報給了校領導,並按照校領導的指示直接報了警,沒過多久,鬧事的這群人就“光榮”地坐上了警車。
死者兒媳倒是早有進局子的心理準備,可是其他幾人一看這架勢,立馬都慌了。她們不過是熱心腸幫幫忙,順便掙點買菜錢,怎麼會有這一遭呢?
這不行啊,這件事有多丟人就先不說了,如果影響到家裡人,她們該怎麼辦?冤有頭,債有主,她們一致將矛頭對準了死者兒媳,在警車上就開始吵開了。
等到做筆錄的時候,這些人更是口徑統一,將死者兒子如何僱自己鬧事的事情全盤托出。
由於沒有造成什麼嚴重後果,對那幾名親戚,口頭教育,每人罰款兩百就將她們放走了。幾人心有餘悸的同時,估計以後是再也不敢接這種活兒了。
留在警局裡的老太太跟兒媳婦,除了批評教育外,罰款、拘留是在所難免的。這時,老人兒媳婦又起了么蛾子。
她早就看老太太不順眼了,家裡就數這老太太不聽她的話。雖然現在老太太歲數大了,在她面前是吵也吵不過、打也打不過,可是在家裡也讓人礙眼。
她是既想要老太太的工資卡,又想讓老太太在外面自生自滅。現在不就有個好機會,能讓死老太婆暫時消失一段時間嗎?
於是這位兒媳婦來了主意,當著辦案民警的面開始胡鄒八道:“警察同志,你們可得給我做主啊~~我也是被迫去鬧事的,是我婆婆逼我的,她說我不這麼做,就把我們一家子從她的房子裡趕出去。
她跟我公爹感情好,老頭死了,她打擊太大,想給我公爹討個公道,讓那黑心老闆付出代價。我們也不知道這給自己伸冤還會犯法啊。”
警察問道:“你家這件事目前是不是飯店的責任還不能確定,得等到屍檢結果出來才能下結論。可是你們又不同意屍檢,人家飯店怎麼可能直接給你們賠錢。
這件事我們肯定會秉公辦理的,你們也不要再鬧了,這樣屬於尋釁滋事。這回就罰款一千塊,行政拘留一週。再有下次處罰可就不會這麼輕了。”
老人兒媳一聽要罰款,立馬急了:“警察同志,我家日子不好過啊,你們看這罰款能不能就免了?這件事主謀不是我啊,我這拘留能不能也免了啊?”
一句話把辦案民警都給氣笑了:“你以為警察局是菜市場呢?還在這討價還價?”
最終,老人兒媳婦只能乖乖認罰。老太太全程都十分配合,對於兒媳婦把自己說成主謀的事情,她也沒有任何反駁。她現在已經生無可戀,還在乎這幾天拘留嗎?
老人當天在飯店吃的食物被封存後送去了檢驗,恰巧這一天也出了結果,顯示沒有任何質量問題,沒有發現能夠引發食物中毒的物質。
辦案人員透過調查,發現老人最近的確去過醫院,檢查出了癌症晚期,但是並沒有治療記錄。
為了將這件事調查清楚,辦案人員又找到了老人兒子進行問詢,做了筆錄。雖然老人患癌的事情瞞不住,但是老人兒子堅稱老人在吃飯的時候出的事,且沒有吃過其他東西,一定是飯店的責任。
辦案人員再次提出進行屍檢,因為當前這件事還沒上升到刑事範疇,必須家屬簽字同意才可以屍檢。在這件事情上,這一家人的態度出奇的一致,就是堅決不能屍檢。
這種情況下,就只有一種可行的辦法,讓死者家屬來舉證,證明老人的死與飯店有直接關係。
他們拿不出有力的證據,又擔心僵持下去,這種誣陷敲詐的把戲會露餡兒,只能就此作罷。
可是家裡死了一個人就白死了嗎?這怎麼能行?當初是誰出的這種餿主意,就得來彌補他們家的這種損失。
想到這裡,老人的兒子瞬間又來了精神。他給僱主發了這樣一條資訊:“不想被我們供出來,你們就替孫氏飯莊出了那筆錢!”
一條資訊發出去,良久沒有迴音,他又繼續發下一條:“我爹無論如何不能白死,如果讓我們不滿意,別怪我們來個魚死網破。”
幾分鐘後,僱主沒有回資訊,而是給他打了個電話:“事情沒辦成,還有臉要錢?”
老人兒子急眼了,暴怒地吼道:“你這是啥意思?要不是你們,我爹能這麼早死?你們別想賴賬,要是不怕我報警,就馬上給我打錢。”
對方倒是不急不躁:“別那麼大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