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ssorigin="anonymous">

逆水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他豪爽地攬住孟連生的肩膀:「既然來了,我們去打馬球。」又對沈玉桐道,「二公子應該玩不來這個,那邊有馬場上的姑娘,你跟他們一起看我們玩。」

沈玉桐知道,他將自己與女人們相提並論,並非出於惡意,只是單純覺得他是個不堪一擊的弱質少爺。這裡是崇尚武力的地方,在壯得跟牛一樣的頓珠眼中,自己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漢人少爺。

因而這種輕慢的態度,倒並沒有讓沈玉桐覺得有多被冒犯,只是看到對方如此親暱地挽著孟連生,彷彿他們兩人才是親近的人,而自己不過是個外人,這讓他心中莫名生出一股酸味。

這兩人才認識多久?

他彎唇一笑,客客氣氣道:「實不相瞞,我在英吉利時,閒暇時也常常打馬球,技術不敢說多好,玩玩應該還是可以的。」

孟連生聞言雙眼一亮,歡喜地拉住他的手:「太好了,那我們一起來玩。」又對頓珠道,「頓珠,我和二公子一隊。」

頓珠對沈玉桐要參與他們這種真漢子的活動,還是不以為意,但對方開口,他也不好拒絕,只想著待會兒跟不上,最好自覺退到一邊老老實實當觀眾。於是點點頭道:「行,不過上了馬可就是玩真的,要二公子要是跟不上,可別勉強,一不小心受了傷可就不好了。」

沈玉桐笑:「頓珠少爺放心,我有分寸。」

頓珠點點頭,將手放在口中,打了個呼哨,幾個馬夫牽著馬兒走過去來。他牽過自己那批烏黑油亮的高頭大馬,沈玉桐則隨手選了匹看著比較溫順的白馬,孟連生跟他一樣,也挑了一匹白馬。

雙方各自四人。

馬場很大,綠茵茵的一片草原,一眼望不到頭。在馬廄附近,用木柵欄隔出一圈,專門用來玩馬球。

在他們準備時,柵欄外圍上了好些個在馬場幹活的女人,有婦人也有少女,應該就是頓珠剛剛說的姑娘。

頓珠帥氣地上馬,拿起球桿在空中劃拉一下,豪邁道:「二公子,上了馬就是玩真格的,你可要當心了。」

沈玉桐點點頭,但笑不語。

他旁邊的孟連生,將腦袋湊過來,頗有幾分擔憂道:「二公子,輸贏不重要,最重要是別摔著。」

沈玉桐輕笑出聲,轉頭看他一眼,柔聲道:「放心,我心裡有數,你也當心。」

孟連生彎唇一笑,用力點頭。

頓珠的告誡並無道理,他們的馬球並不正規,玩得很野,任何護具都不帶,也不講究規矩,橫衝直撞,只管進球。

幸而上海灘的公子哥也並不是隻會舞舞文弄弄墨,抽大煙喝花酒。開埠這些年,足球網球在洋場盛行,沈玉桐也愛這些運動,他長得俊美,並不代表是文弱書生。去了英吉利之後,被當地朋友拉去參加馬球俱樂部,常常參加高校間的比賽,也獲過不少殊榮。只是回上海這兩年,心思都用在辦精鹽上,玩得次數不多。

好在從前那幾年正經的訓練都刻在骨子裡,單從技巧來說,要遠遠高於這些莽撞的蠻子。

頓珠很快瞧出沈玉桐並非是樣子貨,騎馬騎得很穩,手上動作熟練從容,竟然是真的會打球。

身上長袍隨風飄蕩,配上那張俊美的容貌,自有一派瀟灑不羈。

雖然頓珠欣賞不來他的美,但美這件事,古往今來其實都是相通,至少周圍觀看的西康姑娘們,很懂得欣賞沈玉桐的美,不時為他發出呼喊和掌聲。

頓珠是王子是勇士,被個自己看不上的上海灘小白臉少爺搶去風頭,自是不甘心,開始發揮他馭馬的優勢,打法也越來越野蠻,一旦見到沈玉桐拿球,便策馬衝撞上去。

沈玉桐原本也沒在乎輸贏,當然不會和他硬來,每次看到他衝上來,就趕緊識時務地棄球。

一連進幾球的頓珠忍不住得意,只是他這得意沒能持續多久——因為在他再次準備朝沈玉桐衝撞過去搶球時,孟連生的白馬揚起雙蹄朝他衝來,直接將他連人帶馬撞開。

沈玉桐見狀,趕緊揮起杆子,將球擊入球門。

孟連生打球一般,但騎馬是一等一的好手,有他防守頓珠,沈玉桐很快又如魚得水,兩人只要一個眼神,就知道彼此接下來的意圖,默契地彷彿提前演練過一般。

場上局勢再次轉變。

一場馬球下來,沈玉桐與孟連生這隊順利獲勝,沈玉桐也是進球最多的人。

西康的漢子,心胸豁達,輸得心服口服,對沈玉桐也終於是刮目相看。

「二公子人不可貌相,先前是我有眼無珠

其他小說推薦閱讀 More+
別跑讓我來愛你

別跑讓我來愛你

紅紅9小紅紅
關於別跑讓我來愛你: 夏小紅結婚兩年,老公從來沒有碰過她,婆婆每個月都給她燒符水喝,而且自己所嫁之人是個媽寶男,公婆的打罵那是家常便飯,老公的無動於衷,夏小紅把家裡家外的活都包了幹,換來的是婆家人的冷眼相待,公婆掩護兒子在外面養小三,還生了兒子,最終夏小紅離婚後在江黎野的幫助下,開啟了當村官生涯。夏小紅“選男人別選媽寶男。”江黎野“小紅,就讓我來愛你吧。”夏小紅“帥氣有魄力的男人才忠心。”如果選
其他 連載 72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