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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一人相貌端正,氣宇軒昂,朗聲向內道:「林大人可在,韓迅拜見!」

原來這一位,就是縣城書院的授課先生韓舉人。

別人林縣令可以裝死,但是舉人上門,他不敢!

他只能出來拱手,顫微微的道:「韓兄,請,請進來奉茶。」

「不必了。」韓迅道:「還是當著大家的面說清楚比較好!敢問大人,馮仁樸買兇殺人,為何能無罪放出?郭通砸牢劫獄,為何能逍遙法外?」

林縣令笑的比哭還難看:「因為……因為證據不足……所以,所以我就……」

有人朗聲道:「因為收了禮!」

數人道:「對!因為收了馮家的五車大禮!」

「是否如此?」韓訊道:「林大人是否因為五車大禮,便顛倒黑白?私放人犯?」

他說話斯斯文文,但辭鋒極厲,林縣令本來也不是什麼擅辯之人,只能道:「確實證據不足,絕無,絕無什麼別的緣故。」

韓迅道:「證據不足,難不成是說那十餘人不是匪徒?也不曾收了馮家銀子,欲殺唐小娘?」

林縣令汗出了一層又一層:「是,是。」

「可是據我所知,這十餘人,是沈大人從劫殺唐小娘的路上抓來的!當時他們刀劍齊出,怎麼可能是冤枉?而且,如果這些人不是匪徒,為什麼他們沒放,只放了馮仁樸和郭通!?為何?」

有人道:「因為他們沒錢送禮!」

大家哈哈大笑。

林縣令臉都憋成了豬肝色,一聲不敢出。

韓迅道:「請大人懸崖勒馬,重審此案!還楊家清白!還唐小娘公道!」

林縣令已經被烏壓壓的人群弄懵了,也完全沒意識到,他這個頭一點,就等於承認了他之前的徇私枉法……

於是糊裡糊塗放了的人,又只能稀里糊塗再抓了回來。

隔天唐時錦聽花狼繪聲繪色的學說了一遍,十分無語。

她跟炎柏葳道:「為什麼這個林縣令,居然能蠢成這個樣子?大膽成這個樣子,又,又膽小成這個樣子?」

她簡直都語無倫次了:「我真的服了,你說說他辦的這叫什麼事兒?沒王法又沒腦子!」

炎柏葳淡淡的道:「會念書,未必會做官,而且,如果連書都不會念,可能更不會做官……花了銀子買了功名,又買了官,當然要拼命的賺回來了。」

他頓了一下:「外戚、宦官當道,碰上個好官太難了。」

唐時錦吐槽:「可是碰上個這麼蠢這麼不知變通的也不容易吧?」她問花狼:「後來呢?」

花狼道:「後頭韓舉人帶著讀書人進去了,我就聽不得了,不過據後來韓舉人出來說,林縣令答應明日辰正當眾審理此案,百姓都可以觀看。」

唐時錦不由得點頭:「這個人還不錯!」

她又嘆氣:「如此盛事,還是跟咱們沾邊的,六哥居然也沒去一趟!唉!桃花公子,只活在蓮花落裡的公子!」

第183章 藏著底牌

第二天,唐時錦就拖著炎柏葳和桃成蹊去聽審。

圍觀的人山人海,沈摯也來了,冷著一張臉在外頭,還有不少人與他打招呼。

因為有桃成蹊在,加上唐時錦又是當事人,所以人群很主動的讓開了路,讓他們進了內層。

有一個穿直裰的青年站起來與桃成蹊拱了拱手,便是那個韓迅,字流光。

韓流光看著不年輕了,總得有三十往上了,但是眉目端正氣質沉穩,看著很順眼。

兩人都是舉人,是有座兒的,便坐著說話。

不一會兒,林縣令升堂。

說真的,林縣令的長相,還是很有欺騙性的,不然上一次,她也不會把他當正人君子了。

左右衙役拿著殺威棒,左喊惡無,右喊無惡,肅穆的感覺頓時就出來了。

按流程是先審原告再審被告,但因為唐時錦沒事,人名義上是沈摯直接抓的,所以這個案子是「馮仁樸買兇殺人案」,而非「唐時錦告馮仁樸買兇殺我案」,所以唐時錦也不用上堂。

幾個匪徒被沈摯許了一桌席,一上來就竹筒倒豆全說了。

然後審被告,也就是馮仁樸,馮仁樸當然不會承認,然後就傳了證人,一個是小叫花證明他連夜出城,一個是城門守兵的證明。

然後繼續審被告,不招就打板子,反正在這個重口供的時代,就這麼個流程。

馮仁樸也老大不小的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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