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網路熱議《條例》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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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條例》一經發布,就意味著整個娛樂圈都被套上一個緊箍咒!
所有從業人員都將受到政務院釋出的該《條例》的影響。
並且受其約束。
只不過,這《條例》一經發布後,無數人為之震驚不已。
一個個均是駭人聽聞,特別是那些娛樂公司,特別是那些娛樂明星們。
他們只覺得自己身上被莫名其妙地拴了一條鎖鏈,有了一條無形的枷鎖,直接約束著他們。
這就很苦惱了。
接下來,該怎麼做?
他們的脖子直接被拴住,所謂的自由同樣沒有了。
網友們相互看著,不停地在網上討論、熱議著。
一遍又一遍。
“這回好了,娛樂圈裡有熱鬧可以看了。”
“嘖嘖嘖,這《條例》一出現就鬧大了。”
“真不錯啊,有些明星們可能要原形畢露了。”
“活該,國家其實早就應該出手整治他們了。”
“某些人完了。”
“有點意思,某些人可能要慘了啊。”
不過,對於圈內的那些明星藝人,對於那些娛樂公司的老闆們,一個個全都沉默了。
不再說話。
這是國家決定的事情,他們自然左右不了。
即便只是出臺了一個《條例》,那也是不一樣的,《條例》是可以被參照執行的。
這一點毋庸置疑。
此前,一些受過懲罰的人紛紛表示苦澀。
是不是自己也曾為這《條例》的出臺做出過相應的貢獻呢。
大機率是有的。
只是,他們心裡更苦了。
其內心更茫然,更無措,更不知所以然。
辦公室裡,陸誠哈哈大笑不已,“《條例》出臺以後,必定能在圈內引起巨大的地震。”
“不過,某些人確實應該敲打一下。”
“娛樂圈裡,確實應該樹立一個規矩,也的確應該規範某些人的行為了。”
長期以來,娛樂圈裡都充斥著各種各樣的烏煙瘴氣的事情。
網路上,一位位熱心的觀眾不斷敘述說自己的看法,大部分人都覺得這回國家做得不錯。
已經將娛樂圈的相關行為形成《條例》出現,這種規範性的政策檔案一出現,往後娛樂圈裡所有從業人員的行為將會受其約束,受到管制。
這對於圈內的弱勢群體來說,將是一次巨大的好事。
比如說不能簽訂相應的格式條款合同,不能約定“天價”的違約金,否則合同直接可以作廢。
公司不得以“雪藏”、“封禁”等手段來限制明星藝人,而明星藝人也不得在“合理範圍”內進行所謂的“罷演”或“臨陣脫逃”等等。
具體的行為表現和符合的內容條款,在《條例》都有明確的約定和制定。
這一次,經過陸誠帶領專項整治小組團隊一起修訂、補充、完善的《條例》不僅僅是針對娛樂公司,還針對其旗下的明星藝人,這裡面就包含歌手、演員、模特等等。
當然,除了針對這兩大類之外。
還有針對一些圈內的工作人員,諸如普通的工作人員、經紀人、保安等行為都有具體的要求與約束。
同樣的,還有針對娛樂圈粉絲的行為。
已經明文規定不能過度的追星,不能以“傾家蕩產”的形式來追星。
否則,不僅僅是當事人自己會受到約束管理,還有當事的明星也會受到一定的處罰與懲戒,會被視為沒有引導好自己的粉絲。
當然了,肯定不是誰都可以冒充粉絲然後坑害某些明星,這種情況陸誠他們自然也
想到了。
當《條例》全文在網路上一經公佈,無數“專業人士”紛紛對此進行解讀。
但無論怎麼解讀,他們都看到一個訊號,那就是上面針對娛樂公司、明星藝人、粉絲、普通工作人員等。
這所有的從業人員都屬於《條例》的約束範圍之內,是受其約束和管束的,並且對於過錯方有相應的懲罰性措施。
輕者按照收入比例來罰款,重者需要拘留,或者是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這是無可逃避的。
任何人都逃避不了的事實。
當有人把這樣的情況解讀出來後,網友們肯定是一片叫好的聲音。
這份《條例》的規定,相當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