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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的理由。
或許只是大腦短路了片刻,導致我失去了部分重要的記憶?我果然不能吃藥,吃藥會讓我丟失一些不想忘記的東西,並且想不起來了。
我討厭失憶的感覺,明明上一刻腦子裡還有的東西,下一秒就好像被什麼東西拿走了一樣,很難受,但又無可奈何,因為想不起來,有一種【反正我都忘記了,應該不重要】的感覺。
我討厭失憶,討厭遺忘過去,所以我會想辦法回憶起來,或許有些東西不值得我回憶,但比起那些,我更討厭失憶。
有些東西我不想忘,所以主動選擇了遺忘,這樣可以在需要的時候撿起來,但如果是被動遺忘,那就真的忘了。
就像平時腦袋空空的我,在遇到需要的時候,腦子裡就會出現需要的東西,我也無法解釋那些東西從何而來,但就是有。
遺忘可能是身體的自動保護機制,如果一段非常痛苦的經歷存在於過去,大腦覺得你接受不了,那麼就會自動遮蔽或者遺忘那一段經歷。
而我,在試圖回憶起自己不願意回憶的東西...因為,很有趣不是嗎?淬鍊自己的精神之類的。
無數次經歷自己覺得痛苦和不想經歷的東西,沒有瘋掉的話,或許就是某種程度上的神明呢?
我好像...忘了什麼我不想忘記的東西,淚水莫名止不住流出來,但我感覺不到悲傷,只知道流眼淚了。
好討厭這樣的感覺,我的病讓我不知道自己怎麼了,只知道會流淚,會升溫,會胃痛,會頭痛,鼻子會酸,我到現在都分不清身體狀態對應哪種情緒。
我是一個沒有感情的人(物理意義上)因為我感覺不到,雖然身體會有對應的反應就是了。
癲佬日記1,結束!
我是癲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