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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讓這麼說,是在提醒法庭——
劉鵬為了保衛財產和撫養權,曾打算置羅薇薇於死地,若這次不判離,之後極有可能變成謀殺案。
“我沒有!”劉鵬喊道,“我沒有那麼說!”
蕭讓:“審判長,三號證據收錄了被告施暴時所說的話。”
法官點點頭,看向劉鵬的律師:“被告代理人,你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
“審判長,我的當事人,在與原告兩年的婚姻裡,表現是有目共睹的,所有親戚朋友,都認同我的當事人是一位愛家愛妻兒的好男人。但是某一天,原告卻突然對他提出了離婚,還要分割他父母的財產以及兩位老人視為命根子的孫子,我的當事人多次挽留不成,面對父母的失望、親戚朋友的不理解、妻離子散,被逼急了,才會在精神崩潰的情況下,失手傷了原告,並胡言亂語。”
劉鵬的律師發言很有技巧,避重就輕不說,還把劉鵬的家暴和威脅解釋成“老實人被逼急了”。
審判席三位都是男性,想引起他們的共情。
寧稚在旁聽席聽著,很是不齒。
蕭讓:“審判長,原告並未逼迫被告任何事情。一號證據顯示,今年二月底,原告發現被告出軌,二人在微信上進行協商,原告表示願意原諒被告,只要被告跟第三者斷了。但三月初,被告主動與原告分房,並在每天夜裡離開家,天亮之後才回來。原告跟蹤被告,發現被告在第三者家中留宿。原告與被告攤牌,被告乾脆搬至第三者家中進行同居。原告認為夫妻關係已無和好可能,對被告下最後通牒,要求離婚、分割二人婚房以及當時只有十三個月的婚生子劉俊。整個過程,不存在原告逼迫被告。”
對方律師把話筒拉到跟前:“請問原告代理人,你說我當事人今年三月開始留宿在外,請問你方有證據嗎?”
寧稚看向劉鵬,就見他一臉得意。
她整理證據材料的時候,確實沒有劉鵬夜宿小三家的證據。
羅薇薇當初跟蹤他到小三住的小區中庭,看到他進了電梯,上了某一層,她立刻也坐電梯到同一層,挨戶敲門。剛進屋的劉鵬開了門,站在他身後的小三,穿著性感睡衣。羅薇薇當時就哭著跑開了,什麼證據都沒拿到。
寧稚曾嘗試聯絡小三小區的物業想取得監控,但由於超過一個月,物業告知監控已經自動替換。
劉鵬肯定也是知道這些的,所以這會兒才一臉得意。
證明不了劉鵬與他人同居,法庭就會把他的出軌當成偶發,把家暴和威脅當成而偶然失控,判不離的機率更大了。
寧稚擔心地握著羅薇薇的手,看向蕭讓。
只見蕭讓從容地把話筒拉到身前:“審判長,我方申請提交新證據和新證人出庭作證。”
法官:“原告代理人,是什麼新證據和新證人?”
蕭讓:“能證明原告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和證人。”
法官:“同意。”
新證據為一段監控,拍到劉鵬每天夜裡十二點多,都會在一個穿著性感睡衣的女人的迎接下進入公寓大門。
蕭讓:“監控左下角的時間戳可以看到,被告每晚十二點多,都會進入一個叫做任霞的女人家中,逗留一整夜,直到隔天清晨才會離開。夜夜如此。”
監控甚至多次拍到劉鵬和任霞吻別。
對方律師急道:“審判長,我方反對這個所謂的新證據!這都不知道是從哪來的監控,有沒有經過篡改、編寫?這不能作為證據!”
法官看向蕭讓:“原告代理人,請你解釋一下,補充的證據從何處獲得?”
蕭讓手指電視螢幕:“這是任霞對門單位的業主,在門口裝的監控。監控拍到了門牌號。”
劉鵬拿拳頭捶了下掌心,人往椅背靠去,一臉氣急敗壞。
蕭讓:“審判長,我方申請新證人出庭作證。”
法官:“同意。”
很快就有一位面容姣好、身材苗條的年輕女士坐到證人席上。
劉鵬看到此人大驚失色。
寧稚小聲問羅薇薇:“證人你認識嗎?劉鵬好像很怕她。”
羅薇薇也看著證人,搖了搖頭:“我不認識,沒見過。”
證人宣誓。
蕭讓:“證人,請你告訴合議庭,你認不認識本案的被告劉鵬?”
證人看向被告席,點了點頭:“認識。”
蕭讓:“你是如何認識劉鵬的?”
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