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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紅疹,他用手使勁來回撓,密密麻麻的疹子讓他難以遏制地焦躁。

“洗不掉,洗不掉。”

為什麼這個時候會過敏,他明明已經離孫朔的花很遠了,為什麼還會這樣。

他眼前開始出現幻影,耳朵也耳鳴,他過敏嚴重的時候會流鼻血,袖管已經被惹髒,幸好是防水的面料,可是血跡卻怎麼都衝不掉。

煩死了煩死了煩死了。

為什麼洗不掉。

越洗越髒。

身子變得越來越沉,總覺得有什麼不乾淨的東西從地下鑽出來死死拽著他的腳。

別碰我。

“簡箏,簡箏!”

“別碰我!”

方千帆雪白的襯衫袖口被他抹上了血跡,簡箏不斷後退,後腰撞到了洗手池,疼得他抽氣,“方千帆,你別碰我。”

方千帆眼看著簡箏蹲在潮溼的瓷磚上,脖頸連著耳側一片猩紅,狀態可怖,“我送你去醫院,叫救護車也可以,你脖子怎麼了?”

“孫朔的花。”

“花?關花什麼事?”

關花什麼事?簡箏忽然覺得自己很可悲,他從高中起喜歡方千帆,他以為自己對方千帆來說再怎麼樣也會有一點點不同,可是到現在,這麼多年,方千帆竟然問他花怎麼了?

明明沈詡跟他同居的第一個禮拜就知道他對花粉過敏了。

簡箏從未這樣厭惡過自己。

厭惡自己對沈詡的冷漠,厭惡自己傷害了沈詡的真心。

他總以為沈詡跟他上床他們結婚受傷的是自己,實則沈詡卻為了他可以放棄前途。

沈詡從沒跟他說過這些,如果不是孫朔,他或許這輩子都不知道。

他的手太髒了,身體也是。

原來最噁心的人是他自己。

他一直以為寡言少語的沈詡配不上他,而實際上,是他簡箏從沒配得上過沈詡。

“簡箏。”

“說了別碰我。”

簡箏完全把自己縮起來,他想著,等會兒給齊明珠打電話,他誰都不要,他這麼髒,誰會願意碰他。

“起來。”

身後的被忽然被人推開,方千帆撞在了木質的門上,齊明珠提著裙子在廁所門口張望,“簡箏,簡箏啊。”

方千帆覺得此刻的簡箏像極了他們第一次見時躲在器材室偷偷哭泣的那個高中生。

脆弱的,可憐的。

他朝簡箏伸出手,可是簡箏再也不會給他回應。

髒兮兮的簡箏被沈詡的外套罩住,他聽著沈詡說:“起來。”

那隻戴著廉價電子手錶的手,向簡箏伸過去。

“簡箏,起來。”

簡箏一直在哭,臉上的眼淚跟血跡彷彿經過虐待,方千帆握緊拳頭,途徑心臟的血液都停止了。

“我太髒了。”簡箏雙眼失焦,他認出了沈詡,“洗不乾淨。”

“會好的。”沈詡說:“起來。”

簡箏的眼淚流的太兇,沈詡的出現給他崩潰的心打上鎮定劑,他毫不猶豫地把手放在沈詡的掌心,像只迷途的動物,哀求著:“你抱抱我,好不好?”

他剛剛說錯了,他別的不要,他只要沈詡。

作者有話說:

沈小詡是個戀愛腦

第0天

北州的氣候一向乾燥悶熱,在室外待久了就很容易出汗,沈詡的手指上還沾了簡箏臉上的血,沒來得及清理,已經乾涸,齊明珠跟著一起來了醫院,他就從急診室走了出去。

口袋裡的手機響了好幾聲,他專門走到廁所邊的樓梯間才接。

“媽。”

“嗯,知道。”

聊天時常不過五分鐘,他就掛了,手機裡的訊息叮叮響個不停,全是簡訊。

“沈詡。”

方千帆的聲音在他身後,空曠的樓梯間有迴音。

沈詡沒見過方千帆狼狽的樣子,從上大學時起,這個男人就永遠是體面的,然而此刻的方千帆又確實算得上狼狽,光那件染上鼻血的襯衫就夠糟糕了。

“簡箏還好嗎?”方千帆問。

沈詡把手機放回上衣的口袋裡,沒有回答,這種問題,去病房看一眼就知道了,他這裡會有什麼結果嗎?

但顯然方千帆來找他的目的並不是單純地關心簡箏。

果然,方千帆說:“想跟你聊點別的。”

方千帆這個人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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