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戈登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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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第一次履行諾言,把那些嬰兒全都放了,但……好像也是最後一次。
戈登苦笑了一下,顯得很是尷尬,女兒都上大學了,自己還能遇到愛情,這感覺真的挺怪異的。
“好了,上西區在你的地盤,我們要去這裡,一起?”苗木拿起餐巾紙擦了一下嘴角的油漬,從口袋裡拿出了那張名片推了過去。
戈登戴上眼鏡,拿起名片看了一眼,“這地方挺亂的,你們兩個過去?”
“不是,我在邀請你一起。”苗木擦了擦手,起身穿上外套,“要不要一起,已經下班了。”
說著,苗木指了指牆上的雞腿自走鍾,很明顯已經到了下班時間。
“嗯,可以,我也想去喝一杯了。”
戈登想了一下就同意了,他回去,家裡也是他一個人,顯得格外的孤單。
“走走走,趁雨還沒下大,咱們去狄克遜碼頭,麥羅去開車!”
苗木把外套頂在頭上,把鑰匙扔給麥羅。
讓這個看起來外表有點帥氣,內裡卻憨憨十足的小夥子去跑腿。
他跟戈登朝外面走了出去,哥譚天空上這厚厚的雲層,時不時就落下一陣雨,在這裡時間長了也就習慣了。
戈登熟練的把外套裡的帽子拽出來,戴在頭上,他身上穿的警服外套是防水的。
一輛警車開了過,剛停下車,雨也停了。
苗木抬頭看著雨過天晴,露出一輪彎月的天空,有點不相信的朝外伸手,真停雨了。
“這鬼天氣……還挺不錯的。”
苗木本來想罵一聲的,但是看到天上那輪月亮,把後半句罵人的話,強改了一下。
“走吧,那地方晚上相當熱鬧,不過最好別穿警服過去,要不然會有麻煩的。”
戈登看著雨停了,乾脆把身上的警服外套脫了出來,裡面就穿了一件打領帶的白襯衫。
不過也有段時間沒換衣服了,白衣領都成黑色的了,但是這三個男人,誰都不在意這點。
忙起來昏天黑地,誰管這事。
苗木身上只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胸前的標誌是粉色貓咪。
貌似這t恤還是傑瑞要送人的禮物,被苗木隨手抓起來就穿上了。
“警車不用開了,跟我來。”
在昏黃的路燈下,戈登點了一支菸,仰頭吐出一道煙霧,揉了揉頭髮,帶著苗木他們朝附近的一個街區走去。
他們三個的走路的架勢,不像是脫去警裝的警察,而是哥譚的黑道的打手和幫派老大。
尤其是戈登,那黑框眼鏡下面的警長威嚴,比苗木腰間插的手槍還要厲害。
只是掃視一眼,冷哼一聲,街邊兩個想飛葉子的小混混,嚇得的煙都掉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