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飛昇了?沒關係,再渡一次劫吧。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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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予安良心發現,把另一把重劍還了回去,讓陳邕澤不至於沒有武器防身。
她仔細交代著,就當給對方打個預防針:
“等會不管有什麼動靜你都別管,就杵在門口別動。”
沒什麼大事,就是要主動找天道劈她。這丟臉的操作,還是沒人看到為好。
這句交代聽起來莫名其妙,起碼老頭就沒聽明白,他乾脆也不想了,就當這是對方的遺言。
話畢,沈予安提著重劍,隻身一人走進浮島上唯一的殿宇。
【宿主,要不還是帶上龍傲天吧。】
755糾結了許久,最終還是決定勸勸宿主。
忘情仙尊已經飛昇過,實力上,在世修士都不是他的對手。對方要是真的對宿主抱有惡意,帶上龍傲天還能增加活下去的機率。
再不濟,多個人,還能多撐一會,叫它有機會能及時救走宿主的意識。
【帶了啊。】
龍傲天不是門口站著嗎?
少女閒庭信步,毫無壓力的朝著忘情仙尊走去。
【這回又不雷劈龍傲天,他站外面當氣氛組就行。】
系統啞然,雷劈?劈什麼?它只覺自己的程式跟不上宿主的腦回路了。
劍尖劃過木質地板,留下一道筆直的痕跡。端坐在蒲團上的男人,對這種拆傢俱的行為,沒有什麼想要說的。
直到對方走到近前,用劍指著自己時,他才睜眼。
“你身上沒有因果線,但是有天命的氣息。”
男修的語氣平淡,就跟他的尊號一樣,不摻雜一絲情感,單純客觀點出這一事實。
他不在意眼前的重劍,這對他來說,算不上威脅。
“你,竊取天命。”他像是忘了修士間用來交流的言語,慢吞吞的又補充了一句,“你僭越了。”
男修如同關底boss,非要說上幾句臺詞,走一段劇情才肯和她交手。
“我搶在仙尊前面竊取天命,仙尊急了?”
聞言,忘情仙尊眉頭緊蹙,覷了對方一眼,渾身威勢,盡數壓在少女身上。
可惜沈予安五感皆閉,感受不到對方的威壓。
坦白來講,忘情仙尊不是沒有竊取天命的想法。他堪破了,飛昇後亦會被天道牽制,得不到真正的長生的事實。
飛昇的修士,或者說,所有修士都難逃一死。
與其留在上界,和那些早已紮根,關係攀枝錯節的仙人們爭奪繼續往上的機會。不如返回下界,把天命換到自己身上。
斬斷天道的枷鎖。
“吾遵天命,來誅殺你這僭越之人。”
男修義正辭嚴,用手指撥開眼前的重劍。
“咱倆半斤八兩。”
誰還沒個竊取天命的想法了?別擱這五十步笑百步。
要論最大的反賊,目前為止,還是眼前的仙尊,要誅殺,也該誅殺對方。
若從罪孽上看,誰先死,那對方明顯更罪大惡極點。畢竟,用人命煉化本命武器是忘情仙尊。
她只有一個僭越的罪名,怎麼著,也不能死在對方前頭。
“口出狂言。”
男修的面色在對方說二人半斤八兩時,難看到極點。
他和只有金丹修為的螻蟻不同,怎能一概而論!
劍氣自男修手中的劍刃中劈砍而出,其蘊含的威勢與靈力,足以帶走一片金丹修士。
少女避開大部分劍氣,對方卻又出一招。這回的劍氣尾端,波及到的不止殿內擺設。
沈予安腰側添了一道紅,天道法則鑽進傷口,阻止她運轉靈力。少女識相,全力防守,不再進攻。
對方甚至都沒用上本命武器。
“天道這麼豁得出去啊!”
法則都肯外借,看來是氣的狠了。
不至於吧,只是搶了龍傲天的風頭而已,不至於趕盡殺絕吧。
殿內動靜實在響亮,陳邕澤轉了轉幹澀的眼球,把視線放在正門上。
一時間,殿內金光大盛,站在門外也能看到從縫隙洩露出的金光。
金石相擊之聲不絕於耳。
和陳邕澤想象的你來我往不同,殿內的沈予安,連滾帶爬的,只為近距離偷師對方的劍招,又不被對方一劍刺死。
忘情活了幾千年,頭一回見到這種人,生死攸關的時候,還惦記著偷師。
他沒有指點,喂招的想法,對方卻憑著見所未見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