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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十萬的手錶,手裡卻拿著筷子熟練地翻動著鍋裡的蔥。

這樣一幕,發生在沈時倦身上,離譜又不離譜。

自從我知道他曾經為思儂割過腕之後,什麼事情發生在他的身上,我都覺得不意外。

他技術了得,一邊炸蔥油一邊燒水煮麵。

我只是背過身去打了個噴嚏,再回頭他已經在調料汁了。

我明明是就在他身邊全程看完了所有的過程,也不知道漏掉了哪一步,最後一碗油亮油亮的香噴噴的蔥油拌麵就出現在我面前。

“去餐廳吃。”他把我從廚房拽出來,把筷子遞給我:“嚐嚐看。”

我在心底詛咒這碗麵不好吃,不然他這麼優秀我會嫉妒的。

然而,我嚐了一口,也不知道是不是昨天婚禮,一整天我就吃了兩碗麵,昨天晚上又折騰到半夜,肚子早就飢腸轆轆了,這面竟然意外地好吃。

好吃到,我覺得他沒練個十年八年的,絕對做不出這個水平。

他問我怎樣,我沒回答,但我的吃相已經給了他答案。

他依然吃的文雅,此時的他,又是那種風度翩翩的豪門貴公子。

麵條好吃到我想舔盤子,我知道沒有了只能作罷。

他見我一副沒吃飽的樣子,把他的麵條撥了一點給我,我三口兩口吃完,那種該死的,不確定的,模糊的幸福感又湧上心頭。

我知道我的戀愛腦又發作了,這世界上怎麼就沒人發明戀愛腦的藥呢?

發病時來一顆,不知道能拯救多少無知少女。

我的戀愛腦,還得沈時倦來治。

吃過早餐,我上樓去換衣服,我這才發現我忘了帶行李,所有的衣服都是沈時倦事先給我準備好的。

我已經做好了開啟衣帽間一水的藍色衣服的心理準備,我悲壯地拉開門,還好至少不是每件都是藍色的,但是每件都不是我的風格。

我想,應該是思儂的風格,長裙,大襯衫,像個文藝女青年。

我是個俗人,我喜歡時裝。

現在打電話讓張師傅送行李來也晚了,我只能挑一件還算看得順眼的。

剛才蔥油麵給我帶來的幸福感,已經被這些衣服給掩埋了。

沈時倦對我的新裝扮很滿意,他走過來牽住我的手:“等會路途有點久,你在車上睡一會。”

我不知道要去哪裡,拜訪什麼長輩。

反正,他總不見得把我賣掉。

路程果真挺遠,昨晚沒睡好,沒一會我就睡著了。

等沈時倦推醒我的時候,我都睡得昏天黑地的。

“到了。”他拉開車門:“下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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