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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有名。”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就匆匆地將目光又挪回了畫上。

他看得如此入神,眉眼中都是滿足。

以前有一句話叫做情人眼裡出西施。

在沈時倦這裡,可以改成情人眼裡出畫家。

只要是出自他的思儂的手筆,都是世上絕無僅有的好。

我好羨慕思儂啊。

我不嫉妒她,但我羨慕她。

因為我們愛的是同一個男人,用同樣的心愛著他。

但是,對我來說心只是一個器官。

我仍然是顧晚凝,被沈時倦完全忽略掉的顧晚凝。

他看了很久,完全把我忘掉了,等他留意到我的時候,甚至有點驚訝:“你怎麼還在這裡?”

“我想看看,你這麼喜歡的畫有什麼高明之處。”

“你看不懂的。”他一句話就把我給堵死了。

“的確,我看不懂。”或許,因為昨天晚上我無意間說了我的看法,他生氣了。

我不知道是思儂畫的,若是知道,一定口燦蓮花地誇她。

所以,現在誇還晚嗎?

我裝模作樣地仰著頭仔細瞻仰:“昨天在平板上看和直接看畫,完全不一樣的感覺。”

他頓時來了精神:“怎麼不一樣?”

“就是,就是。”我好恨我自己平時空閒的時候就會刷毫無營養的小影片,一點美學素養都沒有,我絞盡腦汁:“看畫更有質感,用色非常大膽,而且,而且這些色彩看上去天馬行空,但其實越看越有內容,總之,值得看很久。”

“是吧?”他似乎找到了知音,眼睛又黏在了畫上:“我也這麼覺得。”

他個子高,畫掛的也高,我仰著頭看的累,正準備離開,他忽然又問。

“你再看看,說說你的感覺。”

我能有什麼感覺?

對我來說,這就是一塊塊顏色各異的色塊拼接在一起,就像是打翻了調色盤一樣,毫無美感可言。

但我是舔狗,昧著良心也要繼續誇下去。

“這個,這個,每個不同的色彩,都能給人不同的感覺,比如這個紅色,像,像大海...”

我可能有點困了,胡言亂語,等我發現的時候已經說出來了。

我正準備糾正,他卻更興奮:“是的,她的確畫過一幅紅色的海。”

“她?”

“這個畫家。”他難掩自豪感:“我記得她畫過的,我得找一找。”

“你還不睡嗎?”我知道我很煞風景,在他沉浸在藝術的天堂裡的時候,我卻拉他睡覺。

“你先睡。”

我很想說,別看了,睡覺吧。

或者大發雷霆,大半夜的沒完了?

但都沒有,我灰溜溜地回房間了。

我竟然一點都不生氣,看來只要我開啟了舔狗模式之後,連嫉妒的情緒都被直接最佳化掉了。

我上床的時候看了看時間,凌晨四點。

後來我沒睡著,沈時倦也沒回我的房間。

也許,他站在那裡看了一夜?

他對思儂的愛,強烈到我只能變成一個旁觀者,連嫉妒都不能有。

但我很平靜,我靜靜地等著我對沈時倦的幻想和期盼慢慢地消耗掉。

等到消耗殆盡的時候,我就應該會離開他了吧。

但是現在,還不行。

一開始我對他的恨意,已經被愛掩埋了。

愛情讓人盲目,讓人喪失自我。

第二天早上我醒來,沈時倦已經不在家了,家裡的阿姨告訴我,他一大早就出去了,給我留了句話,說他今早開早會。

我說哦,下樓之前又去主臥看了看。

那幅畫在陽光下看上去,還是像一個美術生的作業,而且還是沒什麼天分的美術生。

昨晚沒睡好,開會的時候我總是打哈欠,陳總看了我一眼又一眼,散會後,他很婉轉地跟我說:“其實,你過了蜜月再來上班也行,都是自己家的公司,跟董事長說一聲就行了。”

陳總以為我新婚,每天晚上都在洞房?

我實話跟他說:“昨晚沈時倦回來很晚,他買回來一幅畫,又是掛畫又是錘牆,叮叮噹噹半夜,我就沒睡好,不好意思陳總,明天一定不會。”

我太誠懇,搞得陳總倒有點不好意思:“沒事沒事,我就是隨口說說。”

“陳總,我有什麼地方做的不好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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