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齊家:廢除童養媳陋習,禁止未成年人結婚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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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元:“孩子由民政部門,或者司法部酌情參考雙方的撫養能力;以及孩子的意願判決,不得由父親或者母親單方面決定。”
“這個說法很顛倒,但也還好,符合顛倒哥的公平邏輯……”
這回倒沒有什麼人反應太激烈。
歐元繼續宣佈:“男女14歲以下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重大人生社會決定,由父母等家長監護人說了算。
監護人不得用行為和語言暴力教育孩子。
碰到那些實在頑劣的孩子。
父母要努力反思自己的教育行為。
儘可能透過溫和的手段好好教育,實在教育不了。
最後交給社會去教育。
變好變壞,聽天由命。
不要總想在家裡使用暴力強行鎮壓。
一個口服心不服的親人待在你身邊,你得不到他的愛,也得不到他的認可。
你強行鎮壓他,又有什麼意義?
隨時都可能在半夜勒死你,你還不如沒有他算了。”
哈哈——
“好像也有道理!”
“還是顛倒哥想得深遠!”
“看來還是我們膚淺了……”
看到更多人理解過來,歐元再接再厲,繼續宣佈婚姻家庭,男女方面的變法改革:
“禁止未成年人結婚,低於14歲的年齡,男女都不允許成婚。”
“為,為什麼?”
“對啊,我有錢,丈母孃生下來,我就去接過來養著,我招誰惹誰了?”
“是啊!兩家人都認可,你也不能去管吧……”
歐元此言一出,又引起強烈的反彈。
“咱們是人,不是畜生!”
歐元嚴肅地批評道,“何況畜生尚且不會跟幼兒幼女交配。
難道人就一定要畜生不如嗎?”
“……”
歐元此言一出。
問得先前那些反對強烈的人面紅耳赤。
是啊,這樣問,誰還能反駁?
“人要有人類的文明和科學。”
歐元進一步解釋道,“咱們中原之所以落後,總是反覆被周邊的蠻夷吊打;你們應該去深刻總結和反思我們的很多行為的正確性和先進性。”
歐元說到這裡,把鄙視的目光看向孔端友,“包童養媳,跟幼女行房這種行為;在猴群中都不會發生。
為什麼在我們整天宣揚儒雅的孔門教導之下,卻出現了這種畜生不如的事情?”
其他人也把幸災樂禍的目光看向孔端友這位今日反覆被歐元批判的衍聖公。
“你們別看我呀!”
孔端友一臉無辜,在心中委屈道:“我孔家之人又沒有娶童養媳,也沒有跟幼女發生性行為!
你們自己要去做這些禽獸不如的事情,也能怪到我孔家頭上?”
“你們應該都能夠意識到。”
歐元掃視眾人道,“我們的很多行為,很多社會流行做法,都是很垃圾,很匪夷所思的。
新法禁止未成年人結婚,禁止跟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
否則以強姦罪論處。
強姦罪為僅次於殺人放火的重罪。
這也是我認同田大寬會被判處死刑的原因之一。”
“那14歲以下的女孩子自願付出也要被算成強姦罪嗎?”
“是啊是啊,人家自願的呢?”
又有人提出疑問。
“自願的也不行。同樣按強姦罪論處!”
歐元堅決否定。
“那萬一對方隱瞞年齡,自己才是受害者呢?”
“是啊,那萬一是被對方欺騙了呢……”
一些人進一步質疑。
“那就只能管好自己的下半身了!”
對這個問題,歐元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只能善意地提醒道,“要時刻謹記:衝動是有風險的!”
哈哈哈哈——
噗嗤噗嗤——
這一回,柴進,阮小七,花榮,花無綺,商虞君,曾一圄和李清照等男女都忍不住笑場。
“你現在的重心應該是抗金。”
曾孝序提出質疑,“來管這些婆婆媽媽的事情,是不是輕重不分了點?”
“這不就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嗎?”
歐元反問道,“講愛講溫暖的家裡,都變成了家長搞權威作虎作威,壓迫兒